蓋焚化爐是在拼誰的經濟?
文/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據報導,環保署為了響應游院長指示的「推動政府部門專人專責吸引投資計畫」,而成立了一個「排除投資障礙小組」,一起加入拼經濟的行列;而排除投資障礙的重點之一為國內垃圾焚化廠的興建計劃。乍聞這消息,真是令人莫名所以,原本應以環境保護為優先的環保署,竟然會錯亂至以焚化爐這種污染設施為拼經濟的重點,也難怪在垃圾量已不夠燒的今天,環保署仍然繼續推動焚化爐興建。然而,蓋焚化爐,究竟是在拼誰的經濟?
蓋一座大型垃圾焚化爐,動則需新台幣三、四十億以上,這其中有一大部分是向國外廠商購買設備技術的費用,另外則是付給國內少數幾家工程公司的工程相關費用,與向少數地主購買土地的成本;因此由這建廠成本得利的是少數幾個國內外公司,而且不同於一般工程興建的是,買單的不是焚化爐廠商,卻是我們納稅人。然後,當焚化爐開始營運後,焚化廠的發電收益並不足以抵過其操作維護費用,因此我們納稅人還需要支付操作維護費用。
環保署將這個模式美其名為BOO(廠商興建-操作-擁有)或BOT(廠商興建-操作-轉移),但是環保署未指明的是,興建與操作的費用全來自納稅人。若無納稅人的補助,垃圾焚化爐其實是無利可圖的。而焚化爐的產出是什麼?回饋給納稅人的又是什麼?除了少許的電力外,是將許多有用的資源變成毒性物質與溫室氣體,危害環境與納稅人的健康,而環保署卻將其美其名為減量化、安定化、與資源化。環保署玩弄文字遊戲的功力,實在讓人不敢恭維!
而焚化爐可提供多少就業機會?在美國,每年每10000噸的垃圾,若以焚化處理,僅能創造1個工作機會;而以堆肥、再使用與循環利用為主的廢棄物管理方案,不僅投資較低廉,對環境較友善,且其每噸都市廢棄物可提供的工作機會10倍於焚化爐能提供者。
近來台塑砸下150億,打算回收全國近7成的廚餘,進軍有機農業,足證廚餘堆肥的產業利益更吸引人,因為不管王永慶老先生是不是真的愛惜物資,但他從來不做無利可圖的事業!然而應該為納稅人精打細算的環保署,卻寧願每年編近40億的預算於焚化爐,而僅編1億於廚餘堆肥,這讓有心的縣市難以施展身手去大量回收廚餘,並讓此塊應優先照顧社會弱勢者的利益又落入大財團手中。
再者,我們的焚化政策將來只會產生更多的環境工程設施的需求,比如灰渣處理設施、掩埋場地,而買單的總是我們納稅人。所以我們哪裡有什麼環保署呢?只不過是一個慷納稅人之慨、為財團拼經濟的傀儡「環境工程署」罷了!
建議陳總統若真得想要拼經濟,又想要避免債留子孫的攻擊,可以先從環保署的許多不必要的環境工程開始檢討起,如此必可為納稅人省下許多經費,去做真正有正面效益的公共投資。千萬不要因為「區區」幾百億的投資浪費,而毀了多數納稅人對政府的信心。
(本文刊載於荒野快報140期)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