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外的自由(上)(1207,野給你看)
野草莓運動: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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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外的自由(中)(1207,野給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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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外的自由(下)(1207,野給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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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相信1207野草莓遊行會在歷史上留下驕傲的紀錄
1207野草莓遊行共有七千至一萬人參與,當第一大隊沿著中山南路抵達立法院時,最後一大隊才正要從自由廣場出來。依照遊行現場評估,以及統計事先報名與現場報名的名單,才作出這個遊行人數的概算。但野草莓始終強調,人數多寡並非運動成功的關鍵,重點在於這個運動所呈現的意義。
自願報備制才符合社會需要
野草莓將自願報備制的精神和原則落實在1207的遊行之中,我們不願意提出許可申請,但我們事先備妥計劃書向警方提出報備,希望警方協助必要的交通管制。一個多星期以來,野草莓每天都與警方進行誠意的溝通與協調。
依照自願報備制的原則,抗議者可以視需要向警方提出報備,由警方提供必要的交通管制協助。雖然,此次遊行,絕大部分路段警方都沒有提供交通管制的協助,由野草莓已經事先順練糾察人員與交管人員,有能力可以自行指揮交通,控制遊行動線,學生與市民嚴守秩序,順利完成一個近萬人的遊行,證明了自願報備制在台灣絕對可行。
野草莓重申,堅決反對行政院版本的集會遊行法修法草案,台灣是個有著多元意見的社會,公民上街抗議的權利不應該被限制,該草案的「偽報備制」不符合社會需要,也低估了公民自我管理的能力。
野草莓感謝公民相挺
這次遊行得以圓滿完成,是仰賴許多公民朋友的支持。參與遊行的公民願意和學生相互合作,讓遊行順利進行,證明台灣的公民是高度自律的,野草莓向所有參與遊行的公民朋友表達最高的敬意與謝意。我們一起完成這個驕傲的歷史紀錄,這是人民的歷史!
野草莓認為,一個成功的遊行應該建立在遊行舉辦者、參與者與警察三方互信合作的關係之中,現有的集會遊行法很明顯地違反了這個信任關係,把集會遊行視為動亂的根源,把走上街頭的民眾視為國家的敵人,是一個過時的、威權的想法。
運動不會結束 和更多社會力量串連
野草莓強調,運動短期內不會結束,長期也不會結束。轉換運動的形式與活動空間並不是運動的結束,而是新一波運動的開始。野草莓未來無論是留在廣場上或者用新的方式進行運動,能否將更多的社會力捲納進來,是我們評估運動形式的重要原則。
我們的訴求是:
一、 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二、 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三、 立法院應儘速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風雨中的自由(自由廣場學生靜坐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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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中的自由(自由廣場學生靜坐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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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坐中的自由(自由廣場學生靜坐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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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晴中的自由(自由廣場學生靜坐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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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風中的自由(自由廣場學生靜坐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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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霾中的自由(自由廣場學生靜坐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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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流中的自由(自由廣場學生靜坐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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奠祭中的自由(自由廣場學生靜坐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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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中的自由(自由廣場學生靜坐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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