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KMT解套
替KMT解套
不分藍綠、只談現實。
連勝文選到今天,真是意外,意外的悽慘,我想馬英九更是心痛,連食安都來害他。當年阿扁市長那麼好的四年政績、那麼高的支持度我馬英九躺著選都可以選贏他,連勝文萬一輸了,輸掉的是我馬英九的面子,難道是我害了他嗎?
日前我在臉書上給連陣營一個建議,當下想要扭轉局勢,只好冒險宣布當選後的副市長名單:丁守中和金溥聰。或許可以在選情上放煙火。
憲法四十九條: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為何需要這樣的規定?因為總統只有一個人,不能因為一個個人的不特定因素而影響國家。縣市長也是單一選舉,也應該適用。
問題不在這裡,憲法只顧慮到當選後,卻未考慮到『提名後選舉前』。
選罷法第28條(政黨推薦候選人):依法設立之政黨,得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應為該政黨黨員,並檢附加蓋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該政黨圖記之政黨推薦書,於候選人申請登記期間內,向選舉委員會辦理登記。 前項推薦書,應於申請登記候選人時繳送受理登記之選舉委員會,登記期間截止後補送者,不予受理。
選罷法對於政黨提名規定只能提出一組人選,無論任何政黨,萬一他所提名的候選人在選前因為任何因素而『不能代表政黨』因選委會登記時間已過,卻又不能更換名單,豈非讓其他政黨意外得利?如果提名時,規定市長、副市長必須同時提出,萬一市長候選人『缺位』則由副市長候選人代理之。市長、副市長同時提出,也可以給選民更清楚的選擇。
說明白一點,假如某政黨推出AB兩人的正副組合,在登記後選舉投票前,A『因故不能視事』必須退出選舉,則由B自然頂替,完全不影響選舉作業。這樣的新措施,對任何政黨都是公平的,都可能碰上這樣的機會。希望藍綠立委同意提案修法,下次次選舉開始適用,你可能也用得著。
掀起話題的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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