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黃旭田:有好的法律人 才能達到司法改革理想
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黃旭田:有好的法律人 才能達到司法改革理想
【記者徐敏/台北報導】法務部部長羅瑩雪針對藝人柯震東大陸吸毒案的發言,引發輿論怒批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從去(102)年九月政爭到今年8月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被控洩密案,外界都認為「處理過程太過粗糙」,凸顯上位者法學素養不足,司法改革之路遙遠艱辛,令人不禁擔心。為喚醒社會公義,促進社會各界對於台灣民主憲政法治之關懷,8月23日下午臺灣永社、台北律師公會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於台北律師公會,舉辦『人權、正義與司法改革』座談會,同時為備受法界尊崇的前輩陳傳岳律師祝壽。當天與會者為『人權、正義與司法改革-陳傳岳律師七秩晉五華誕祝壽論文集』之作者群,作者之一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黃旭田律師以「由教、考、訓、用談台灣法治國理想」為題,提出他對司法改革的感想建言。
黃旭田表示,所有的改革都要靠人去努力,所以應該重視法律人的素質,對於法律人的「教、考、訓、用」實務上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需要大家學習法界前輩陳傳岳律師,「對的就堅持去做」的精神,且去做那不可能的事情,有一天就做成了,對後面世世代代的影響就會不一樣。
法學教育如何能與實務銜接?黃旭田認為整個法學教育跟實務是有非常大的距離,法律畢業生考上律師到律師事務所,都要從頭教起。但反觀國外經驗,唸一年就實習,事務所說:你表現太好了,希望你最好畢業後就能來我這邊工作。「為什麼人家的教育在實務方面可以上手,而我們卻完全不能上手?」黃旭田認為法學教育的改革,是重新要去面對的議題。他提出,課程要夠實務性,畢業後能夠立刻上手來使用,這都是法學教育要去處理的問題,並建議朝學士後的學制去努力。此外訓練也是個大問題,律師要經過實習,但實習卻很沒有邏輯與章法。他建議必須真正去討論如何指導實習律師。
對於司法人的訓練,黃旭田指出,過去法律人常被社會厭惡說是法匠,是因法律人只學了法學,其他領域的東西不是生下來就會,因此他呼籲法律領域以外的人,請把領域的門打開,讓律師有機會來學習,也請法律人好好謙卑地向別人學習,這樣的交流之後,法律人就能比較融會和了解到不同的領域,才能訓練出具備行政素質、紛爭解決、邏輯思維、制度建構的法律人。
針對律師考試十趴固定錄取率,黃旭田呼籲律師考試,應建構制度的合理性,否則現在跟買樂透一樣,十分之一保證中獎,考的人愈多,則總錄取人數大幅增加,絕大多數的學校都受到鼓舞,所以當大家都發現考上的機會變大,原來畢業會去工作的人,三心兩意又回來考,很多立志不考的,現在覺得說,考看看也沒關係,所以現在考的人變得非常多,導致現在我們法律系畢業的3到4千人,結果有1萬人來報名考律師。黃旭田舉日本的制度規定:「一個人一輩子只能考3次」以為反省參考。
黃旭田認為法律人是要經過培養的,從學校開始、實習、訓練,在工作場合,大家要給他一個學習的機會,因為有好的法律人,才比較容易達到「人權、正義與司法改革」的理想境界。
圖:黃旭田律師認為有好的法律人,才能達到「人權、正義與司法改革」的理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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