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城:國家沒風骨 監察制度變亂源
【記者徐敏 /台北報導】
素有「打蒼蠅不打老虎」之譏的監院,真的「關門會比較好?」第4屆29名監察委員6年薪水約4億800萬元,平均每件彈劾案成本就高達300萬元,據統計監察院糾彈數僅達調查案件一半,顯見現今監院辦案成效不彰,日前監委提名風波引發外界批評監院是「政治酬庸的工具」。監院的存廢究竟有其必要?抑或僅須作些適當的調整?本周日(8/24)晚上六點快樂聯播網台北台FM89.3「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邀請財團法人台灣傳統基金會董事長黃石城一起來探討。
黃石城表示,最主要的問題是監委人選,一定要超越黨派,有風骨,和專業,才能不怕惡勢力,不怕強權,絕對獨立,中立、中正、客觀、有正義感,還要有國家的程序正義,監察院的職責就是這樣。他認為,現在問題就是沒有那種有風骨的人,也沒有專業的,大部分都是選舉的功臣等,完全就是酬庸性質,所以都聽總統的話,若是沒聽他的話,下次就沒有了,所以像黃世銘、基隆市長張通榮的彈劾都沒成。
黃石城感嘆現在政治人物哪一個有誠信,像這次總統提的名單,有的也沒做過行政人員,有的根本不曾去過縣市政府,行政運作的程序都不知道,不知道的要糾舉或者是糾正,根本就是顛倒是非,反而製造冤枉,還浪費公帑太多,一個監察委員一個月大概領20多萬,有車有司機,彈劾案一年有幾件?有的品行不好,在外面吃香喝辣,接下來利用公帑跟人家打高爾夫球,所以監察制度在沒有風骨的國家,確實是亂源。
黃石城進一步表示,常常看到監院彈劾公務人員,但送到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以後,明明就是讓人感覺很咬牙切齒的惡官,結果是官官相護,高高舉起輕輕放下,隨隨便便休職六個月,不然就是減俸、降職等這樣就解決了,根本達不到糾正公務人員的效果。他說,這是監察委員本身自己的條件不夠,沒有風骨和公信力,調查內容不充足,不夠來彈劾人家,所以這麼多人去調查、表決,送到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只記一個申誡,實在是多餘的。他說從總統提名這些不入流的,就可以看出這個總統是不入流的,總統有私心,國家就領導不好。監察委員提名的結果,變成整肅政治的工具,等於是總統的打手,變成人的問題。
黃石城呼籲立法院在審查監察委員時,應該要像美國在審查大法官一樣,所有身家,包括背景,求學,都要經過嚴格的檢視審查清楚才可以,像台灣根本就沒審查,看誰的頭臉就整個都通過了,這是不對的。民主先進國家像美國英國,他們三權分立的制度在歐美實行那麼久,人家司法的公信力,或是司法機關的潔身自愛或是自我的品格要求之下,還是有其制衡的功能和存在的價值,那機制就是上面監督,司法院長就是要負責監督,不然設院長做什麼,如果有能力做到人家都不敢貪汙,而且本來就應該做到這樣,但是我們現在貪汙變成是正常,只是運氣不好被抓,好運的貪再多也是抓不到,所以最主要是品德問題,如果有嚴謹的態度,其實即使監察院不存在了,也不是會說整個政治就崩盤了,或是整個司法就敗壞了……。更多精彩內容歡迎朋友們按時收聽「TORO刑男大律師」,或上世界民報全球資訊網收聽 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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