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纜車的靠山
北投纜車的靠山
照片
照片
『北纜撤銷環評案』的言詞辯論今天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5法庭召開。反纜車的北投鄉親到了不少,支持纜車的人士已經混戰十幾年大概也累了,不見幾位。
詹順貴和陸詩薇兩位律師義務代理北投居民,侃侃而談。主要爭議環繞在台北市政府還評決議粗糙,以及針對台北市政府既是BOT合約當事人又是環評主管機關,球員兼裁判的不合理性提出資格以及公正性質疑。
被告律師也一一提出辯駁,但是他為自己挖了兩個大敗筆的大洞,一開庭,首先被告律師用了很多時間質疑原告十位代表人當中有一位戶籍設在士林,而北纜案是在北投。這是斤斤計較、自瀑其短的敗筆。環評規定必須在相鄰接的行政區舉辦說明會,因此相鄰行政區內的居民的權力要求自有其合法性勿庸置疑。
辯論庭進入尾聲,被告律師以「墾丁悠活渡假村」案判定屏東縣政府作為目的事業主管單位作為例證,意圖延伸運用到台北市政府主導環評的合法性。南北兩案有個極大差異,「墾丁悠活渡假村」是未環評先營運的自有地內違規,而北投纜車案,有80%以上的土地是內政部主管的國家公園範圍,這明明就是個雙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案子,台北市只是個小地主,豈能以蛇吞象?難道馬英九的富邦併吞台北銀行案,想要在北投纜車環評上複製,以小吃大強渡關山?意圖由台北市政府環保局說了算,把陽管處、國家公園、以及內政部環保署全都虛級化。
何以故?何以如此『靠勢』?因為北投纜車是馬英九當市長至今一直未能完成的心願。北投纜車BOT案,是否獲賜尚方寶劍?台北市政府是否犯了類似法務部長羅瑩雪受訪時提及的,『桃園縣前後任縣長朱立倫與吳志揚應與合宜住宅案無關』的劃紅線辦案?
全案辯論終結,將於七月三日宣判。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4-06-12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