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文堂-嘉縣警局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
嘉義縣警察局辦理「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兼顧行政院政策,遴選生力軍協助治安維護工作
【記者郭姿柔/嘉義縣報導】嘉義縣警察局為配合行政院補強一般促進就業措施,協助失業勞工儘速就業所推出「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協助治安維護工作」方案,洽請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朴子就業服務站協助徵選面試,錄用17名,於11月17日職前講習,正式投入協助警方推動預防犯罪暨治安維護工作。
因經濟景氣不佳,本次徵用方案,不乏中高齡失業、身心障礙者、婦女、大學畢業生無工作經驗者及單親家庭子女報名應徵,惟名額有限,縣警局為落實政府照顧弱勢族群政策,特別就民眾家庭生活、經濟收入等狀況逐一詢問、面試,計錄用17人,其中單親家庭子女4人、中高齡失業5人、大學畢業生無工作經驗者8人。進用人員由縣警局於17日辦理職前訓練講習後,依轄區治安狀況分派至各分局協助執行防竊、防搶及防騙等治安維護,並以進用人員住居所在地或本身意願之分局為優先派用單位,工作期間自97年11月起至98年6月30日止。
嘉義縣警察局蔡局長表示,本措施除可落實政府照顧失業民眾政策,也有助於增加轄內失竊車輛之尋獲率,有效防止民眾受騙,預防被害,特別指示分派有工作人員之派出所所長等警察同仁應予關心、指導及了解工作情形,並應隨時支援工作人員勤務上需求,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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