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楊雅如、盧天福
國民政府遷台後,強制徵收當地居民的土地,然後再將徵來的土地作為對隨之遷移來台的軍隊的恩惠,而那個戒嚴的時代,被徵收土地的人們只能沈默…
民國五十年政府收編退役榮民,在花蓮縣吉安鄉南華村(現今為干城村)境內進行大規模的屯墾。因為當時開墾面積約五十甲地,所以這塊土地又被稱作五十甲。
當時政府,為了讓被分發到此進行屯墾的三組軍官,能順利定居下來,因此對當地居民,進行土地徵收或者以其它土地來以地換地。但在這背後卻隱藏著,政府以軍用地名義強制徵收居民土地,以及用次等土地與居民以地換地——這種犧牲當地居民權益,給予退役榮民恩惠的事實真相。
在那個戒嚴時代,沒有人敢違背政府的命令。「那時候,政府一封公書(公文)來,要以八百元徵收我爸爸的土地當軍用地,結果我們的土地就這樣沒了」早在國民政府來台前,就在此地居住的王萬生說,政府以軍用地的名義徵收土地,然後把地租給跟著國民政府來台的退役官兵開墾並定居於此。
後來這些土地的所有權,在民國六十年政府的公地放領、耕者有其田政策下,紛紛為退役榮民所擁有。
* 五十甲開墾相關報導:【在石頭地上耕作的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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