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實習兩層剝削 繳學費無薪工作 教育部不認勞工身分
高等教育下的實習生,繳全額學費卻不能上課,在實習單位有勞動事實,無任何勞動保障,幾乎沒有津貼補助,更遑論能夠領薪水。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與各科實習生代表今(5/5)前往教育部抗議陳情,實習大學生最低薪資22K變0K,挺身控訴遭校方、實習單位兩層剝削!
記者、醫生、護理人員、社工乃至於企管或財經系等,大學教育中多有實習必修課,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說,教育部甚至提供校方實習生無薪資契約的定型化契約,協助資方財團提供青年勞力,以實習之名優待實習單位勞動人力。
教育部高教司專委梁學政出面回應,他強調實習不是打工,是課程一部分。實習生不能夠比照一般勞工適用一般勞基法。「身分不一樣你去跟勞動部講也一樣!」梁學政說關於實習生學習權益受損,校方要跟機實習構單位談好,要定時去訪視狀況,學生則是要循校方管道申訴。
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質問梁學政知道勞雇關係的法律認定嗎?陳書涵詢問教育部官員是否有諮詢過勞動部的意見,否則怎麼會一口否定實習生的勞動事實?
梁學政將任定勞動事實責任推給勞動部,他回應:「我們有跟勞動部談,工作場域中的實習單位就是課程。」
高醫大口腔衛生系實習生李書霈說,一般牙醫診所打工內容與他在院方實習的內容相同,毫無口衛系專業可言。李書霈對著梁學政表示:「學生權益以經受損了,我們花費的時間金錢都回不來了,去年八月就跟學校溝通,政府部門有沒有相應措施?」梁學政則說,已請學校完整說明,再回覆給學生。實習生權益問題,相關的研究配套做好再與學生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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