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台拓地」,是指在日治時期,由「台灣拓植株式會社」所有或日本政府撥交該會社經營的土地,台灣光復後,由國民政府接收而變成國有土地,來源有的是當時經法院拍賣的欠稅土地,也有「台灣拓植株式會社」購置準備開發的,但還未開發,就碰到日本二次大戰失敗。
根據統計,全台灣的台拓地,目前大約還有一萬八千多公頃,還沒有完成放領,也就是說,這些農民只擁有承租權。依據國有財產法的規定,民國59年3月27日以前,已實際建屋使用國有非公用土地,得申請承租,由於不少先民早在日治時期,就在台拓地上落地生根,依法後代得以繼續承租土地,如果上頭有房舍,雖可以建整、增建,卻無法擁有土地所有權。
李登輝前總統原本同意在民國87年放領,卻碰上921大地震,政策開始轉向,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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