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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海豚游到台灣都會轉彎 台灣版的「公民不服從」是需要守法的!

2014/04/19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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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好奇寶寶的網路論壇中成員高飛鷂有對馬總統內閣中法務部長羅瑩雪提出他認為的原理原則: 公民不服從的先決條件是以「守法」為前提,發表了一些看法,認為他雖然見多識廣,也不得不承認自己落伍了,他質疑專業法律人羅瑩雪卻連已經是上了高中公民課本和普考題目的公民不服從定義都不清楚,是否要慚愧呢?

而成員聖徒則悲觀的認為:

只希望這些人不會惱羞成怒到將教科書改了,從此,台灣高中生學到的「公民不服從」和世界上其他地方不同!台灣版的「公民不服從」是需要守法的!
不要跟我說這不可能發生。白海豚游到台灣都會轉彎了,還有甚麼不可能的?

高飛鷂:

我看服貿協議,無論就這協議的策略思考,實質內容,到官員們處理的方式與態度,乃至最後那荒腔走板的演出,可說是徹頭徹尾的不認同,所以我支持太陽花學運。

可是看到那些年輕族群那樣衝撞立法院、行政院,心中難免也有些問號(這樣好嗎?)

 

前兩天法務部長羅瑩雪點出了他認為的原理原則: 公民不服從的先決條件是以「守法」為前提。

結果一位高中小女生就翻出了高一的公民課本,上面清楚寫著:

公民不服從的定義:「當政府忽視公民的呼籲,仍堅持執行不正義的政策時,除了透過社會運動外,公民也可能選擇透過公民不服從來表達其主張。」「然而,公民不服從是一種挑戰法律的公開違法行動,行動者往往會與國家執法者發生衝突,甚至付出沉重代價。」

原來公民不服從本質上就是「挑戰法律的公開違法行動」。羅瑩雪正好錯了一百八十度。

 

而且竟然連普考的題目也印證了「不違法」不是公民不服從運動中的特性。

題目:『公民不服從』的內涵不包括以下那一項特性?」A.不違法 B.非暴力 C.有比法律更高的道德訴求 D.是公開的行動。

正確答案為A.不違法,表明「公民不服從」的內涵不包含「不違法」的特性。

竟然這樣的東西會在高中教科書和國家考試裡找得到,頓時有兩個感想: 第一,台灣有希望,第二,我落伍了連這些都不知道。

我想更專業的羅瑩雪應該覺得很慚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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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1. 自由(提到是高一女生)

公民不服從須合法? 課本、國考題打臉羅瑩雪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988895

〔本報訊〕法務部長羅瑩雪今強調,太陽花學運主張的「公民不服從」不合前提要件,認為「公民不服從」仍須守法,羅瑩雪的看法引來「法律見解獨特」的批評。對於羅「公民不服從」獨到的見解,網友翻出高中公民課本及公務員考題,反駁羅瑩雪的說法。

  • 法務部長羅瑩雪對「公民不服從」的見解獨到,網友群起諷刺。(記者陳賢義攝)

    法務部長羅瑩雪對「公民不服從」的見解獨到,網友群起諷刺。(記者陳賢義攝)

一名高中一年級的女學生翻出公民課本,找出定義公民不服從的定義:「當政府忽視公民的呼籲,仍堅持執行不正義的政策時,除了透過社會運動外,公民也可能選擇透過公民不服從來表達其主張。」課文強調:「然而,公民不服從是一種挑戰法律的公開違法行動,行動者往往會與國家執法者發生衝突,甚至付出沉重代價。」

而另一名網友則拿出2008年的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科目「政治學概要」的考題反駁羅瑩雪。題目為:「『公民不服從』的內涵不包括以下那一項特性?」該題有A.不違法 B.非暴力 C.有比法律更高的道德訴求 D.是公開的行動等四個選項,正確答案為A.不違法,表明「公民不服從」的內涵絕不包含「不違法」的特性。

對於羅瑩雪的獨特的公民常識,網友諷刺羅「連高一的程度都不到」,也有網友半開玩笑地憂心表示:「完了完了!繼歷史課綱之後,公民課綱也要修了。」更有網友模仿國民黨支持者口吻開酸:「這本公民課本一定是DPP(民進黨)編的!」

其他網友則表示,考選部考題讓羅瑩雪部長沒面子,認為「考選部要倒大霉啦!」甚至模仿中正第一分局長方仰寧的支持者,呼籲廣大網友「無限期支持法務部長去跟考選部打一架看誰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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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蘋果(沒說是高一女生,只說鄉民,但是附了教科書照片)

高中課本有教 羅瑩雪「公民不服從」被打臉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416/380027/

法務部長羅瑩雪昨說,當政府的法律或措施侵犯人民權利時,人民才可用拒絕服從的方式表示意見,但服貿協定還未審查,也不一定會通過,所以尚未構成行使公民不服從活動的條件,更重要的是,公民不服從的先決條件是以「守法」為前提。結果這個說法遭到網友接力打臉,律師沈伯洋(撲馬)也批羅根本沒搞懂反服貿訴求。

羅的說法在網路上遭到挑戰,第一個開砲的鄉民找出高中一年級課本內容,並貼心地幫部長將課文「公民不服從是一種挑戰法律的公開違法行動」畫上重點,課文還提到「政府忽視公民呼籲,堅持執行不正義政策時,公民可透過公民不服從來表達主張」,率先打響第一巴掌。

過了不久,另一鄉民又找出97年國考試題:「公民不服從」的內涵不包括以下那一項特性?(答案是「不違法」)跟著便是一片「掌聲」響起,102年國考試題和江宜樺在擔任台大政治學系副教授時的文章也被拿出來討論。

江宜樺的文章中寫道,德裔政治理論思想家漢娜‧鄂蘭認當相當數量的公民認為改變現狀的正當管道不再起作用,或政府一意孤行時,公民就會決定採取某些行動,儘管行動有違法爭議,但在「政府本身違憲」的前提下,統統變成理直氣壯的公民反抗運動。

江宜樺的文章讓網友看了感到非常有道理,有人形容江宜樺是「萬用江宜樺」、「江維拉」(救援投手)還有人說這篇文章根本就是「江教授打江院長」。另外也有人「無限期支持羅瑩雪和考選部打架」希望雙方能為國考內容好好討論一下,才不會又出現國考打臉的狀況。

人在美國的律師沈伯洋也對羅的三大論點一一反擊,斥羅只看懶人包,根本沒搞懂反服貿訴求。沈伯洋日前才說過,美國教授在馬英九視訊重播會議上說:「美國的民權運動,都是用違法的方式達成的,法律的秩序就是靠這些違法的運動建立的!」(饒偉生/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鄉民找出高一課本,還貼心畫重點。翻攝網路

羅瑩雪勸公民不服從仍要守法,遭網友搬課本、國考、江教授文章輪番打臉。資料照片

江教授文章,反被網友用來打羅部長的臉。翻攝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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