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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家之寶-一件值得保存四十年的大衣』

2014/04/01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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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家扶基金會高雄市南區分事務所(原高雄市家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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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麗娟女士現年54歲在環保局工作,是個平凡的上班族也是位媽媽,在她的生命中不管結婚或搬家必定帶著生命中第一件紅色大衣,這件大衣是當時南高雄家扶中心國外認養人給的生日禮金所購買,也是她第一次進到百貨公司,第一次擁有大衣,雖然經過了46年還是保存非常的完好。

        潘女士表示:爸爸原本是台鋁的員工,家就住在台鋁員工宿舍,但爸爸在39歲的因為肝病過世了,當時她才5歲,上面還有一個姊姊、一位哥哥及一位妹妹,家裡經濟頓時陷入困境。潘女士猶記得父親過世前告訴母親說:「如果沒辦法養活小孩,就把妹妹和她送給別人養,要好好栽培哥哥」,讓她每天都害怕媽媽會將她與妹妹送走。媽媽以打零工獨自扶養4個小孩,每次到學校開學前,就看到媽媽為了她們的學費到處求人借錢,心中便立下心願,要趕快賺錢幫媽媽分擔重擔。當時媽媽透過朋友介紹說:有美援(美國人)的中心可以幫助家中孩子,因此,南高雄家扶中心就開始扶助潘女士,每月固定給予扶助金,直到她國中畢業。南高雄家扶中心郭主任表示:當時家扶基金會都是由國外人士認養人台灣貧童,每個月幫助認養童10美金(折合台幣約400元),作為家中生活及孩子就學所需,陪伴貧困家庭度過了最艱難時期。

        在民國57年潘女士生日時,國外認養人寄來生日特別禮金,當時依家扶規定需要為潘女士購買生日禮物,並附上收據以回報給認養人。因此,潘女士第一次進到高雄市大新百貨公司,第一次乘坐手扶梯,買了人生第一件紅色大衣。雖然已是46年了,潘女士至今仍非常珍惜此大衣,因為這個不是價錢多少的問題,而「價值」,每次看著紅色大衣就提醒自己曾有一段受人幫助的歷程,要心存感恩、一定要遠離貧窮,有能力就要幫助沒有能力的人,所以每次搬家一定是先把這一件大衣包裝好,紅色大衣成為他生命中重要的激勵,意義非凡。

        她還準備將此件紅色小大衣送給女兒當嫁妝,並一再叮囑女兒不要忘了媽媽的生命中曾經有貴人的幫助。
        潘女士國中畢後為了幫忙家計,身兼2份工作,結婚後曾經歷先生2次嚴重車禍無法工作,她獨自帶著3個孩子,去幫人家打掃家裡,努力地支撐著家計。甚至在2年前罹患乳癌,走過化療及重建手術,但她都堅強的積極地迎向問題,因為她想到媽媽一個人可以將她們四個兄弟姊妹養大,我為何不行呢?媽媽生前留給她很好的典範,更給她一個信念:「凡事靠自己,有能力就要幫助沒有能力的人」,要「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因此讓她不管碰到什麼困難,都能積極樂觀迎向它。

        潘女士對現在接受家扶扶助的兒童及家庭說,「其實幸福可以很簡單」,每次拿出紅色大衣,我就是提醒自己,在我遇到困難的時候,社會有很溫暖的一面,我雖然很辛苦,但是我努力的話,全世界都會一起來幫助我,希望目前受家扶的孩子知道感恩、知道惜福,受人點滴,應當湧泉以報。她也期許自己未來的日子,可以用更多時間與心力參與社會服務,雖然自己力量不大,但希望讓更多的人感受到社會的溫暖。南高雄家扶中心主任郭淑美,邀請社會各界一起來成為別人生命中的貴人,讓每個人生命中都能像潘女士,擁有一件意義非凡的紅色大衣,讓這愛的循環能持續傳遞到各個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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