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長李朝卿貪污案起訴交保後仍申請復職
記者 吳偉昌 / 內政部'南投縣府報導
因貪污案起訴交保後仍被停職的南投縣長李朝卿,今天帶著5萬人的連署陳情書,率眾北上內政部申請復職,表達地方心聲。
李朝卿行前受訪時無奈表示,依地方制度法他本來就不應被停職,有權復職,過去的案例也都可復職,唯獨他承受不能復職的待遇,「我是民選縣長,與縣民有約」,這對南投縣不公平。
聲援李朝卿復職的支持者總共約有500多人,分別來自南投、草屯、埔里、竹山等鄉鎮市集結後,於上午8時前後搭乘10餘輛遊覽車出發,李朝卿則預定在11時左右搭高鐵北上會合。
發起這項聲援行動的一名縣議員指出,遊覽車抵達台北後將先在中正紀念堂集結,下午2時30分陪同李朝卿前往內政部,遞交復職申請書及5萬人的連署陳情書,展現民意。
支持者表示,依地方制度法,一審判決有罪才被停職,前南投縣長彭百顯、雲林縣長蘇治芬被起訴交保後均獲復職,唯獨李朝卿持續停職至今,不公平也不公道。
李朝卿因涉嫌收取工程回扣,遭檢方以貪污罪起訴。他在去年3月底交保後向內政部申請復職,但遭內政部依「公務員懲戒法」移交監察院調查,並繼續予以停職,監察院則在去年9月通過彈劾李朝卿,並移送公懲會。
李朝卿貪瀆案偵結,總共起訴17名官商,雖然李朝卿否認到底,但部分縣府官員已經清楚供述貪污經過,檢方建議法官宣告緩刑。內政部日前將李朝卿移送監察院,並依法繼續停職。
監察院上午開會討論李朝卿涉貪的彈劾案,最後以11票對1票通過彈劾案,同時也彈劾南投縣前工務處長曾仁隆、黃榮德、縣長室簡任秘書張志誼、土木工程科科長李中誠等人。
證據來說話,判定事物對與錯清白與黑白必然經過人、事、物的求證,讓本著道德良心的政務官用一定的標準要求別人也看待自己,扶持已殘破須修修補補的社會道德良知,如同蘿蔔與人蔘曬乾後會有不同,但蘿蔔就不會成人蔘、是人蔘也不是蘿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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