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萬人認為行政法院沒用 學者主張行政訴訟回歸普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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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萬人認為行政法院沒用  學者主張行政訴訟回歸普通法院

【記者莊文萱/台北報導】去年(102年)二波凝聚超過數十萬人次的民意,強烈關注軍中人權與賦稅人權,迫使政府必須正面回應民意。第一波,洪仲丘凌虐枉死案,引發25萬白衫軍公民運動,並掀起軍事審判制度的改革,在社會各界疾呼下,立法院於去年8月6日三讀通過軍審法修正案,非戰時的軍人犯罪,回歸一般司法審判,軍監及看守所裁撤移交,最高軍事法院暨檢察署軍法官另外編配其他單位,象徵軍中人權一大進步。

  第二波逾50萬人次在「2013年賦稅人權指標大調查」短短不到一個月投票表達對賦稅人權的關注,其中超過97.45%民眾認為行政法院形同虛設,納稅人跟稅務機關打官司,勝訴率不到一成,且不管輸贏,行政法院的判決結果經常是交由原稅務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因為法官不作終局判決,造成萬年稅單,導致納稅人不斷重複提行政救濟,徒勞無功等同凌虐納稅人。學者主張廢行政法院,回歸普通法院,設專業財稅法庭。

  長久以來,行政法院又稱敗訴法院,第七屆大法官曾有田曾經表示,行政法院所收的案件數,以稅務訴訟案件佔最大比率,甚至於大法官的釋憲案件,也是以稅務案件為最大宗,由此可知,人民對政府賦稅稽徵制度的不滿。職掌審判權的法官不做終局判決,人民難以獲得公平正義,相對判決結果自然無法拘束稅捐機關。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陳志龍教授談到,稅捐機關常扮演行政指導的角色,是脫離民意的。期待司法能夠當作一個中立的裁判,讓稅捐機關變成當事人,而不是指導司法,稅審要分離,勢必需要獨立的專業法庭。

  曾有田舉一真實案例,屏東有三兄弟,老大到台北謀生,屏東的祖厝,爸爸想要把它賣掉,大兒子感覺屏東老家很親切,於是向爸爸買下屏東的祖厝,老二在屏東老家務農,爸爸賣掉祖厝後,老二就沒有房子住,六個月後,老二跟老大說,要用同樣的價錢向他買,老大就將祖厝賣給老二,因為老大雖然沒有設戶籍,但也沒有營業出租,更沒有炒房,也沒有短期投機,但老大卻因此被課奢侈稅,他當然很不服氣地提起行政救濟,但復查、訴願,却通通失敗。

  「現在稅務救濟是失靈也無效!」台北商業技術學院會計財稅所黃士洲副教授表示,大法官釋字第705號與釋字第696號,大法官宣告法條違憲後,最高行政法院立即將尚未結束的案子,如同分水嶺般,全部撤銷原處分。若所有稅捐案件都要聲請釋憲,無疑顯示行政救濟是沒有意義的,只是浪費納稅人的時間、勞力及成本,稽徵機關從發單調查一直到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少說三年到五年,有的超過十幾年,也同樣浪費了時間、勞力及成本,這都是所有納稅義務人要共同負擔的。

  黃士洲形容從復查走到大法官釋憲,如同跑馬拉松一樣,一萬個納稅義務人去跑,有些人在中途就倒下了,只剩下二三個人跑完全程求援於大法官,也就是說大法官只能幫助那二~三個人釋憲,這就足以說明,行政救濟制度是形同虛設。

  黃士洲也表示,稅捐案件最麻煩的事,是一個案子會分散成很多個,比如說,一家公司五個年度被查稅,就會被分成五個案子,五個案子承辦單位會各自的辦理復查、訴願、訴訟,於是就有五組的人馬辦理這件事情,這是一種沒有意義的浪費,因為事證都一樣,應該不會有不同的結果,但事實上竟會產生不同結果,這就是大家要注意與省思的!究竟是制度出現了什麼問題?應是行政稅務訴訟制度的專業性不夠,而專業性不夠,不是法官不認真,是沒有該有的培訓管道。

  黃士洲也表示,上述又衍生出稅務行政救濟體系倒三角型的制度,也就是,最高行政法院所處理的案件比高等行政法院還多,為何如此?因為人民上訴率很高,不只人民上訴率很高,行政機關的上訴率也不遜於人民,人民也不服,行政機關也不服,全部都提再審,所以最高行政法院處理的案件,比高等行政法院還多,這說明如果沒有一個專業的法院來審,判決就沒有辦法讓人服氣,沒有辦法讓人服氣的結果,就會不斷地資源消耗,不斷地在司法絞碎機裡面浪費與虛擲而已,如果能建立一個像國內智慧財產權法院,有一套獨特的人才培訓與審判權的制度,這樣才能解決它的特殊性與專業性,也才能解決稅務行政救濟體系倒三角型的制度。
    
p1:曾有田表示,行政法院所收的案件數,以稅務訴訟案件佔最大比率,甚至於大法官的釋憲案件,也是以稅務案件為最大宗,由此可知,人民對政府賦稅稽徵制度的不滿。


p2:台北商業技術學院會計財稅所黃士洲副教授表示,現在稅務救濟是失靈也無效!若所有稅捐案件都要請出大法官表示意見,稅捐機關才會改變,更顯出行政救濟只是浪費納稅義務人的時間、勞力及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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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mo Xiong

稅捐機關既是行政救濟的當事人,也是給稅務專業性不夠的行政法院法官下指導棋者,難怪納稅義務人很難告贏國稅局,勝訴率不到一成,形同虛設的行政法院保障不了納稅人賦稅人權益,真的應該趕快撤除。

Pei Wen

日前已有超過50萬人次在「2013年賦稅人權指標大調查」於短短1個月的投票表達對賦稅人權的關注,超過97.45%民眾認為行政法院形同虛設,跟稅務機關打官司,勝訴率不到1成,稅務訴訟案件是行政法院與大法官的釋憲案件所收的案件數的最大宗。更誇張的是,最高行政法院所處理的案件比高等行政法院還多!繼洪仲丘凌虐枉死案,引發25萬白衫軍公民運動之後,政府對於人權的重視程度有進步嗎?政府阿!成千上萬的公民之眼正看著你呢!

PlatoChang

國內因為沒有納稅人權利保護機制,行政法院法官不諳稅法,上稅務課程還要請教稅捐人員,訴訟案件常以稅捐機關馬首是瞻,因此人民的勝訴率只有一成,人民不是敗訴,就是稅單另為適法處分,形成萬年不死稅單,這樣的行政法院制度已成稅捐機關的魁儡,怎能發揮正義公平的作用?建議應從制度與修法改革,勿再殘害人民!

1

加入時間: 2010.07.04

沈香grabb

加入時間: 201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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