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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院法官不自為判決 賦稅人權無保障

2013/12/25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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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行政法院法官不自為判決  賦稅人權無保障

【記者莊文萱/台北報導】近日財政部網上站接發佈重視賦稅人權的新聞稿,說明未來將賡續督促各稅捐稽徵機關課徵稅捐時,必須更加注意納稅義務人權利保護問題,以確保依法公平納稅及落實正當法律程序,保障賦稅人權。官方與民間感受有一樣嗎?究竟台灣的賦稅人權進步了多少?

    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主委林天財律師參加立法院「萬年烏龍稅單,稅災民怨如何解」公聽會時表示,財政部將所得稅電子化、立法院推動夫妻各類非薪資所得可以分開計稅、大法官會議於102年作出解釋,認為限制長期照護者必須到特定醫療院所才能列舉扣除,不符《憲法》平等原則等,他認為這些可看出行政、司法、立法等機關做了些努力,但只是枝微細節,仍不是大刀闊斧的改進。

    馬總統曾表示,對人權侵害最大來自公務體系,為何有此現象?林天財從賦稅方面分析,立法機關怠惰,立法院沒有一套完整獨立的設計來推動賦稅改革,不知如何以服務行政的觀念來糾正行政機關,財政部又因循過去稽徵程序不思改革,導致行政機關可以不依法律規定,只遵從財政部函釋任意稽徵,而且比法律擁有更大效能,造成稅務人員開單草率,造成人民面對這些不合法的的稅單,只好提起復查、訴願,而行政救濟本是給稅務機關自我反省的機會,但行政機關從不反省,繼續錯下去。

    當民眾在行政機關反省無效時,可提起行政訴訟,但行政訴訟制度也是失靈的,林天財表示,過去行政法院幾十年來被外界封為「駁回法院」,根據黃士洲教授的研究調查顯示,行政法官抄襲行政機關的答辯、相似度達99%或100%,以行政機關的意見為意見的「大有人在」。此調查結果,台北地方法院還曾函詢給行政法院要求內部檢討,然兩年多來並沒看到改革,導致很多民怨。

    有些法官雖然很努力找出行政機關的問題,但法官本身卻不做判決,仍發回行政機關「另為適法處分」,造成稅災戶一再收到稅單,幾乎「換湯不換藥」,甚至開單金額比原來更大。林天財痛批,這種錯誤的體制,對人民不公平!行政法院為何不自己判斷?林天財談到,美國75%稅單經過納稅人保護官與行政機關協調而解決,他呼籲台灣應設立專業的稅務法庭及納稅人保護官,提供人民更多救濟選擇,不希望失靈措施成為財政部不思改革的藉口。

    人權兩公約已實施4年,成效如何?林天財表示,今年邀請聯合國許多專家學者來台審查,發現財政部人權觀念相當保守。12月10日啟動2013賦稅人權大調查,其中有一項即為各級稅務長官對賦稅人權是否重視,林天財呼籲民眾踴躍上網填寫,透過調查結果讓官員反省,藉此推動賦稅人權,保障人民權益。

    財政部規定本國人若在外國開分公司,公司結束時,需向駐外單位申請公司結束證明,有三十年實務經驗的台北市會計師公會理事長許坤錫表示,在國外做生意不見得賺錢,他舉例,當公司關起來以後,美國稅局已經查完帳核定通過,但是台灣這邊的國稅局硬要駐外單位蓋章證明,偏偏很多是無邦交國,沒有駐外單位,很難尋找,許坤錫氣憤表示,到底台灣駐外單位偉大,還是美國稅局大?

    行政法院為何不做終局判決?老是駁回讓人民在救濟途徑中來回奔走,現在公務人員用電腦很方便,往往用複製、貼上,好幾份官司打下來,內容幾乎一樣,只有順序重新編排,許坤錫笑稱,現在官員愈來愈好做。

    課稅有一個拔鵝毛理論,許坤錫說,鵝要養得肥肥的,拔鵝毛才不會叫。拔毛要選時間,寒流來了拔毛,鵝會死掉!稅務問題為何那麼多,因為稅務人員沒有去思考,2011年歐洲金融風暴全世界都嚇得不敢加稅,2012年只有台灣發明重課證所稅,造成證所稅短徵500億,大戶一半跑走,課不到稅怎麼辦?法令就越來越嚴格,只好官司打來打去。許坤錫感嘆貧賤政府百事哀,稅務官司要簡單一點,國家經濟好起來,稅就多了,否則稅法改一萬條,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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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林天財呼籲台灣應設立專業的稅務法庭及納稅人保護官,提供人民更多救濟選擇,不希望失靈措施成為財政部不思改革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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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許坤錫表示,現在公務人員用電腦很方便,往往用複製、貼上,內容抄來抄去,好幾份官司打下來,內容幾乎一樣,只有順序重新編排,許坤錫笑稱,現在官員愈來愈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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