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堂說懲罰性賠償金不宜在民法中增訂 法律啊法律!你到底保護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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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在公車上看到一則公告警語:

使用優待票請出示相關證件查驗,未出示者須補足差額,冒用學生優待票者得處全票票價50倍違約金。

台北市公共運輸處台北市

公車聯營管理委員會

提醒您

當時覺得這個懲罰性金額好高!

但是今天在聯合晚報上看到一則消息:

民法增訂懲罰性賠償 法部說難行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8287827.shtml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反對在民法中通案性的增訂懲罰性賠償金制度,陳明堂強調,英美法懲罰性賠償金制度的背景,與我國民法損害賠償制度不同,懲罰性賠償金不應與犯罪追訴制裁的目的相混淆,強調懲罰性賠償只宜在個別法中規定,例如在消費者保護法、健康食品管理法等中規定。

陳明堂說,懲罰性賠償金制度如全面在民法中引進,對學理及實務上影響深遠,建議不宜在民法中通案增訂。。。。

看到晚報的頭條花蓮縣縣長傅崐萁將所有黑心產品全部下架,並唯有用這種霹靂手段,才能遏阻無良商人和黑心產品。但是其它縣市卻不跟進說沒有法源依據:

在全國都籠罩在食安陰影下,花蓮縣上午大動作宣布,已聯合縣內大通路將味全、大統、福懋、富味鄉四家廠商的所有產品,不論是否檢驗合格,全部下架。縣長傅崐萁說,唯有用這種霹靂手段,才能遏阻無良商人和黑心產品。

傅崐萁說,黑心產品查不勝查,不能只查一樣、下(架)一樣,這樣會讓廠商有苟且心態。

全文網址: 味全.大統.福懋.富味鄉所有商品 花蓮下架 | 食安把關補破網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8287800.shtml#ixzz2kKcjEH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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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彰化、屏東:沒法源依據 不跟進

【聯合晚報╱記者簡慧珍、陳珮琦、翁禎霞/連線報導】
2013.11.11

全文網址: 新北、彰化、屏東:沒法源依據 不跟進 | 食安把關補破網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8287826.shtml#ixzz2kKeIM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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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多麼高深莫測的條文,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說『如全面在民法中引進,對學理及實務上影響深遠,建議不宜在民法中通案增訂。。。』好奇寶寶不懂,到底在學理及實務上有怎樣的影響?沒講清楚說明白,個人以為政府官員,應該善盡教育人民的責任,告訴我們到底有什麼影響深遠的問題?為何他『強調懲罰性賠償只宜在個別法中規定,例如在消費者保護法、健康食品管理法等中規定。』難道只有市井小民能懲罰,真正作大惡的財團,卻不能運用『懲罰』性條款?

我們已經有了兩位總統共有四任是法律人,臺灣不但沒有往上走,更向下沈淪!法律啊!法律!你到底保護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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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報導:

民法增訂懲罰性賠償 法部說難行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8287827.shtml

黑心食品盛行,消費者在打團體訴訟時,可能連一毛連也拿不到,民進黨立委吳宜臻上午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表示,對黑心廠商再高的罰金,乃至犯罪所得,最後都只是繳歸國庫,為遏阻黑心廠商的惡意侵權行為,應該在民法中引進懲罰性賠償金的制度,讓黑心廠商得到懲罰,也才能保護善意的消費者。

不過,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反對在民法中通案性的增訂懲罰性賠償金制度,陳明堂強調,英美法懲罰性賠償金制度的背景,與我國民法損害賠償制度不同,懲罰性賠償金不應與犯罪追訴制裁的目的相混淆,強調懲罰性賠償只宜在個別法中規定,例如在消費者保護法、健康食品管理法等中規定。

陳明堂說,懲罰性賠償金制度如全面在民法中引進,對學理及實務上影響深遠,建議不宜在民法中通案增訂。

針對立委陳根德提案修正民法第195條之1,擬於民法中引進懲罰性賠償金制度,立委吳宜臻以最近接連爆發的黑心食品為例,請教備詢的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吳宜臻說,政府再怎麼提高罰金,黑心廠商被罰的錢,消費者拿得到嗎? 陳明堂說,由於是行政罰,錢最後繳交國庫,食品安全的被害人能否從罰金中拿到應有的賠償,在沒有法源依據下,坦言是有困難。

吳宜臻再問黑心廠商的犯罪不法所得,是否也繳歸國庫,陳明堂次長說,在法院判決確定後是繳歸國庫所有,但依據刑法第38條規定,被害人如能舉證受有損害,可從加害人的犯罪所得中發還。

吳宜臻說,在台灣人命不值錢,撞死人頂多賠償1、2百萬元,只有被撞成植物人等情況,法院才會出現高額的損害賠償金,她說,對於惡意的侵權行為,絕對有要必在民法中引進懲罰性賠償金的制度,透過加重的賠償,讓黑心廠商害怕,以達到全面保護善意民眾的目的。

【2013/11/11 聯合晚報】

 

全文網址: 民法增訂懲罰性賠償 法部說難行 | 食安把關補破網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8287827.shtml#ixzz2kKVNmy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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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全.大統.福懋.富味鄉所有商品 花蓮下架

【聯合晚報╱記者范振和/花蓮報導】

全文網址: 味全.大統.福懋.富味鄉所有商品 花蓮下架 | 食安把關補破網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8287800.shtml#ixzz2kKcSHm7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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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彰化、屏東:沒法源依據 不跟進
【聯合晚報╱記者簡慧珍、陳珮琦、翁禎霞/連線報導】
2013.11.11 02:59 pm
 

花蓮縣政府祭出「食安正義」,結合縣內通路商包括農會及超市賣場,將有食安疑慮廠商的所有產品,全數下架。對此,上午受訪的新北市、彰化縣及屏東縣政府均表示,並不打算跟進。相關縣市衛生局表示,不合格的產品當然要依法下架,但是如果連合格的、未被列為疑慮的產品也要求通路商配合下架,這「沒有法源依據,而且徒增通路商的困擾。」

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說,大統長基、富味鄉、味全、福懋的問題產品已都下架,除非政府機關找到新事證懷疑這四家廠商的其他產品也都有問題,否則不能下令所有產品一律下架。

葉彥伯表示,當初懷疑大統長基橄欖油有問題,不是先叫廠商下架等待檢驗,而是衛生局人員和彰化檢方調查確實添加銅葉綠素及棉籽油,涉嫌摻偽假冒、標示不實,衛生局再依食品衛生管理法下令不合格產品下架。

新北市衛生局也強調,「有問題的產品一定要下架」,但是如果要連廠商其他合格的產品也下架,「這並沒有適用的法規。」

新北市衛生局表示,如果真要這麼做的話,應該全國一致;而新北市政府目前並沒有打算跟進。

屏東縣政府上午也表示,執法一定要有所依據,所以目前凡經衛福部確定的有問題的產品一定要下架,至於同一廠商其他產品,並沒有法規依據來要求下架。

【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針對花蓮縣府擬將大統和味全等相關食品全數下架,家樂福公關經理何默真表示,目前在花蓮僅有一家分店,賣場內已無販售大統和富味鄉的任何商品。至於味全部分,有食安疑慮的產品已全數下架,而無食安問題的產品,由於和味全簽有合約,為避免有違約問題產生,加上須提供消費者多重選擇,目前不會下架,但會針對味全的商品暫停任何促銷活動。

【2013/11/11 聯合晚報】

全文網址: 新北、彰化、屏東:沒法源依據 不跟進 | 食安把關補破網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8287826.shtml#ixzz2kKehLb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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