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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可延畢 建立學生自主空間

2008/10/09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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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記者董寧之/中正大學報導】
  
  為了保障受教權及落實性別平等,教育部日前公佈大學法第二十六條修正草案,增列大學生因懷孕、生產及育有三歲以下子女,得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大多表示支持,認為自主空間開始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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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大學法修法,目的為落實兩性平等受教權。 記者董寧之/攝影

  「因應社會不斷變遷、性別意識抬頭,除了在教師方面增列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性別比例,學生部份更要落實性別平等意識。」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一科科長倪周華表示。大學法第二十六條,於九月十八日教育部部務會報中通過修正草案。大學生、研究生懷孕生產可以安心坐月子,男生也可申請育嬰假,對此,學生大多表示支持。「立意很好,若真的不小心懷孕的女生,可以多一個選擇的機會。」傳播三王鈺婷表示。

  修正草案目前已送交行政院,被列為優先法案,待立法院於一月修會中審核,估計最快於九十七學年度下學期實施。在這之前,大學法訂定大學修業年限四年、碩士一至四年、博士二至七年,若有特殊因素可延長,由各大學自主。中正大學在兩三年前,已放寬學校修業標準,懷孕、生產、服兵役,皆不計入休學年限。此次修法,讓學校修業規定有了新依據,校方將逐步再把標準放寬。因此,中正大學教務處教學組組長李金甘強調,十月十三日的教務會議中,將會討論懷孕女性可保留就學資格的提案,讓標準進一步放寬,使學生受教權更受保障。

  如今,對許多大學生來說,畢業相當於失業,今年九月,失業率更創下十五年來同月紀錄的新高。此次大學法修正案是否會引起不必要的延畢行為;學生若利用此法案來避免失業,是否又會造成教育資源的浪費。對此,倪周華強調:「動機部份我們也無法證明,且這項立法本意,就是給學生有機會去選擇自己的人生,若只是為了延畢,成本如此大是沒必要的。」行政人員站在教育的立場,選擇相信學生,因此不擔心這個問題。李金甘更表示,現今新生兒出生率不斷下降,配合國家人口政策,若學生真的懷孕,她也會抱持鼓勵生育的態度。

  「法案只是一個過程,這是社會開始互相尊重的起點。」現已結婚,並就讀中正大學電機所的陳明仁表示。社會觀念不斷變遷,當達到一定需求,立法保障或許是種進步,因為法案與觀念息息相關。倪周華認為,透過作為,也可以讓觀念產生異動。因此,從保護受教權、維護性別意識等出發所修訂出的法條,除了呼籲學校徹底實施,更期望從實施中改變大眾的觀念及接受度。
  
  此次大學法修法,學生抱持樂觀態度,但多數家長卻認為修法不妥。或許保障受教權的立意合理,但在就學中懷孕,後續問題更成重點。女兒目前就讀中正大學三年級的龐明暉認為,學生性教育觀將受影響,有了法律保護,少了後顧之憂,若毫無經濟基礎,且要繼續學業,養育小孩將成為問題。面對家長疑慮,倪周華表示:「少數學生才會使用此法條,且多數是已婚的碩博士生,而且修法也是為了建立學生自主判斷的友善環境。」憑藉法律,建立了學生自主空間,但自主能力的強弱卻有待商確。李金甘認為:「大學生自主性還須加強,很多事仍然依賴家人。」懷孕生產是學習承擔責任的開始,若無經濟基礎、自主能力也還不夠的情況下,立法的保護,除了讓學生多了選擇,學生更須學習正確地判斷,在情理法之間平衡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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