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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雪山林道 驚見生態擺拍!

2013/09/17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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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印尼有幾位生態攝影師的精彩生態照片(註1),多次入選《國家地理》雜誌,經過一些網路文章的質疑,高度懷疑原本以為是可愛的動物照片,實情卻是經由拍攝者利用工具、佈置場景、甚至是虐待動物而來的,而現在這樣的生態擺拍竟然也在國內出現。

目擊者15日在大雪山林道15K附近,拍攝下這樣的照片。

照片

只見一人將「玉珊瑚」枝幹與果實以支架撐高,青蛙疑似由外力操控固定,目擊者表示可能以細線輔助固定青蛙,參與擺拍青蛙的當事人否認有此行為,即使如此,目擊者仍堅定表示:「青蛙很明顯是用“手肘”扒住枝幹的,並非當事人所說是樹蛙用吸盤吸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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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忍青蛙受擺弄的目擊者說:「青蛙是還活著,我拍下是他正在幫他“換姿勢”,不過受害者至少後面還有一隻螃蟹,而人數也是照片的兩倍以上。」

且他看見「螃蟹周圍有許多白色的痕跡,那些痕跡材質確定是金屬」,當下直覺螃蟹遭以鐵絲固定在石塊上,但參與生態擺拍的王先生否認螃蟹遭以鐵絲固定。

照片

此行為如構成野生動物的「虐待」(註2),則明顯會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若涉嫌虐待之青蛙與螃蟹屬野生動物保育類,則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於劃定之野生動物保護區內犯罪,還可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

拍下這張照片的朋友語重心長道:「想了很久才決定PO這張,我不想處罰這些人,我只希望能夠藉由攝影美學這個平台,讓大家對自然有更多的尊重與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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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控樹蛙者

註1. 以下是極具爭議的印尼生態攝影師Shikhei的數張疑似擺拍照。(因為以青蛙的生理結構,以下兩種姿態都不可能出現)

照片

照片

註2. 關於「虐待」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條
本法用辭定義如下:
一一、虐待:係指以暴力、不當使用藥品或其他方法,致傷害野生動物或使其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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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 2013/09/18 11:14

將動物擬人化往往悖離其特質/天性,覆加緊迫、驚擾..是虐待..

・ 2013/09/18 18:58

要公佈團體名字讓大家評審

・ 2013/09/18 21:20

In reply to by 二流

我第一時間也做了這項詢問
ellenlee:他們是同一群團體嗎?
目擊者:以我一個遊客身分也無從得知他們是哪個團體

操控者的帽徽楓葉,或許能是個線索

・ 2013/09/20 10:17

身為當天團員之一,也該來澄清一些事情,而不是讓大家加油添醋
1.這的確是擺拍,但絕對沒有虐待!
2.這跟印尼的不同,請不要混為一談。
3.這是樹蛙,牠腳趾頭有吸盤,沒有用膠黏,沒有細線,沒有鐵絲,可請原拍照者放大檢視;需要的話,團員們都可提供RAW檔供大家檢視。
4.沒有虐待,經常給樹蛙補充水分,給予休息,拍完後將牠送回原棲息地,還保持著活力。
5.大家雖然有言論自由,但非當事者請勿猜測論述,很多發言未經過證實,但似乎太過了。

樹蛙白天會躲在潮濕陰冷、遮蔽良好的地方休息睡覺,害怕光亮、陌生的環境。
圖中見人們可以覆蓋衣帽防曬,但牠卻沒有這種機會。
樹蛙趾蹼吸盤被人們外力操控,脆弱的前趾,會不會受傷?
如果樹蛙還有活力,會乖乖巴在那麼細的玉珊瑚枝幹上嗎?
你們將它放回原棲息地,樹蛙還會覺得那原棲息地是安全的地方嗎?

補充目前瀕危與近危的保育類樹蛙有:
諸羅樹蛙 瀕危
橙腹樹蛙 瀕危
翡翠樹蛙 近危
臺北樹蛙 近危

・ 2013/09/20 16:02

沒有虐待? 是他們自願當志工的

・ 2013/09/20 20:43

身為青蛙的朋友之一,也該來澄清一些事情,而不是讓大家加油添醋
1.這的確是擺拍,但絕對沒有經過青蛙先生同意!
2.這隻蛙跟印尼的品種不同,請不要混為一談。
3.這是樹蛙,牠腳趾頭有吸盤,沒有用膠黏,沒有細線,沒有鐵絲,可請原拍照者放大檢視;需要的話,團員們都可再找出同一隻給大家看。
4.沒有虐待,經常給樹蛙加油打氣,給予休息,但無酬勞,拍完後將牠送回原棲息地,還真有累到。
5.大家雖然有言論自由,但非當事者(青蛙)勿猜測論述,很多發言你們未當過青蛙,但似乎不能了解當青蛙的感受。

・ 2013/09/22 02:29

我拍我家的家貓都不會抓著他擺姿勢了.......
今天你走在路上有個人想拍你,沒經過你同意
把你抓過來~拉過去~拉拉手~抬抬腳~你會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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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精彩的那一瞬間~有時候就是這麼剛好...那個照片才顯的有價值
對這種拍法不是很認同..........

・ 2013/09/22 13:30

報導中指出,有目擊者宣稱看到疑似以細線輔助固定青蛙、以鐵絲固定螃蟹,此為不實指控,若您還是認為有,應請記者與目擊者提出證據。
身為記者應確實盡到確實查證之社會責任,針對以上不實之指控部分,請記者提出道歉,否則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 2013/09/22 21:21

In reply to by ellenlee

身為一個新聞工作者的您不可否認的是從目擊者照片中檢視確實沒有細線、鐵絲,甚至引用印尼攝影照片,請為自己言論負責,請您為不實指控及誤導讀者道歉。

・ 2013/10/13 13:19

這種所謂生態拍攝手法.我在十幾年前就見識過了.攝影老師帶著學生野外拍照.當場將一旁他認為多餘的樹枝鋸掉.還有些人將夜晚捕捉到的蛙類.放置到隔天才拍攝.或是將昆蟲放在昆蟲箱將牠搖昏.....種種的拍攝手法.令人不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