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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任惡官集體霸凌人民 總統的正義標準何在?

2013/09/14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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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放任惡官集體霸凌人民 總統的正義標準何在?

【記者劉小穎/台北報導】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疑案,馬總統快刀斬亂麻,在外界眾多質疑下,以維護司法正義的名義把立法院長拉下台,所展現的魄力前所未有!但令各界抨擊的是,近來許多重大民怨事件中,違法亂紀的官員永遠穩坐高位,真不知總統正義的標準何在?「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FM89.3快樂聯播網),本週日(9/15)晚間六點到七點,繼續邀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徐世榮及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蔡培慧助理教授就大埔事件談到政府如何玩弄法律,透過一個個共犯結構來集體霸凌人民,人民又要如何團結起來拆除政府舊體制,終結惡官集體的霸凌?

  大埔案件中,苗栗縣政府以開發工業區的名義,強徵民眾土地與家屋,事實上不管是工業區開發或都市開發,都是供過於求,是不合理的計畫,硬是要剝奪農民安身立命的家園!蔡培慧提到,依土地徵收條例第十條規定,雖然需用土地人要辦公聽會,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但是真正的內幕是公聽會是苗栗縣政府自己辦的,「球員兼裁判」,利益沒有迴避,蔡培慧說「我從來沒有看過一個說明會、公聽會完了之後,得到的結論是說不要徵收,完全都是要徵收,民眾有一些這個不同意見,往往結論都已經先寫好了,大概都是大同小異。」結論早就寫好在等,公聽會就是玩一場假球,民眾還要為他背書,情何以堪?

  「其實我們的體制的設計,對人民是非常不公平!」蔡培慧說我們只是空有行政程序法。今年4月27日,大法官針對都市更新條例,宣布三個條文說違憲,他的重點也在於都市更新條例其實是都市計畫法的子法,大法官認為都市更新條例沒有履行正當行政程序,公共利益必須配合正當行政程序,但我們行政程序法根本沒有在用,行政程序法第五章是行政計畫,本來條文很多,但是後來被刪掉,只剩下兩條 163跟164,但是其實後來也都沒有在用,很可惜!

  政府官員常常舉著「公共利益」的大旗,合理化其侵權惡行,徐世榮以內政部長李鴻源曾說:沒有土地徵收就沒有建設為例表示,這樣的說法是不對的,他舉例德國要蓋一條高速公路,並沒有利用土地徵收,而是用買的,或是透過土地重劃來盡量減少對人民的影響,還有像日本、英國和美國土地徵收也很少,但他們的公共建設還是做得好。徐世榮說,台灣現在施行的間接民主,好像投完票之後人民的權力都沒了,他提到因為制度出現非常嚴重的問題,雖然已經解除戒嚴,但政府的制度根本沒有做到保障基本人權,所以要透過非暴力的「公民不服從」行動,讓社會了解體制有嚴重的問題,所謂拆政府,就是要拆除老舊不合時宜的舊體制,而「818今天拆大埔明天拆政府」行動,學生確實非常勇敢,當進去丟完雞蛋跟潑漆之後,學生們就就地坐下來,表明我讓你抓,這就是一個「公民不服從」精神的展現,我做的行為我擔當,但是也要告訴政府,體制和結構出了問題。如何透過公民運動來實現公平正義更多的思維,深入精采的內容請準時收聽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或上WPN世界民報全球資訊網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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