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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上)

2008/08/25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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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oPo推 1
檢舉

共犯結構, 環環相扣, 不急不急, 露餡於後......

她清楚知道...這些讓她平白受冤的司法人員,

不管是檢察官,書記官 ,法官, 律師...

她, 該怎麼告, 就怎麼告!

一個...都不會放過!

 

中華民國的法律, 既不維護好人,也不偏袒壞人,

而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台灣為[大陸法系](又稱歐陸法系).

大陸法系重視法典, 且不設陪審團.

案子在地檢署, 就是[ 偵察不公開 ] !

到了法院, 就是[ 自由心證 ]!

您是否曾聽聞親友鄰居, 因法官亂判, 誤判,

投訴無門之後, 含冤入監?

如果真是如此, 身為家屬的你, 甚或就是你本人,

該如何自救? 又該如何平反?

以下的實際案例, 相信多少可以給一些朋友參考:

筆者的鄰居C小姐於前年五月,  

因緣際會下認識了已婚魏姓男子.

魏姓男子雖早婚卻不定性.

婚後的慣性外遇, 熟稔的花心技倆,

讓C女信以為真, 魏男會為她結束[長久以來疲憊的]婚姻.

一心盼著年底將舉行婚禮的她,

渾然不知已掉入魏男和妻子聯合設計的局.

魏男在一次和C女藉口狂吵後, 提出分手.

在C女傷心之餘, 欲擒故縱的魏男又要求復合.

但希望兩人能互相寫下彼此的優缺點,

好作為日後關係的改善.

C女珍惜於失而復得的感情,

當然鉅細靡遺的詳述兩人之間交往的點滴.

魏姓男子卻以這張A4薄紙, 交由其妻提告[通姦罪].

在沒有任何直接人證, 照片, 抓姦在床的物證之下,

只因C女在警局偵訊時照實承認,

之後此案被台北市松山分局[ 偵察佐趙俊明 ]移送北檢署.

地檢分案轉為[]字號.

開庭時, [檢察官翁宏在] 親口答應會再開下一次庭.

C小姐就這樣被[書記官徐正杰] 逼著簽完筆錄離去.

之後,C小姐不只一次打電話查詢庭期.

[書記官徐正杰] 永遠只是不耐煩的應付.

苦等了三個月,等到的卻是[起訴書]一只 !

兩個星期後,刑事開庭.

才剛剛進去不到 5 分鐘,

對方訴訟代理人[新竹王志陽律師],

就提出[ 附帶請求民事陪償 300萬元 ]. 

[ 獨審法官劉素如 ]更是<四不政策>[貫徹始終]:

不聽: 魏男的簡訊, 要申請證據調查, 她就是不聽!

不查: 魏男的簡訊是偽造的, 她就是不查!

不問: 魏男公然庭上說謊的部份, 她就是不問!

不想: 魏妻已經和解就不能提告.

        她連想都不想, 就判定是C女辯稱,謊稱,

        就差沒說C女是一派胡言!

最後, 更將魏男在庭上的所有證詞,一字未改,成為[判決主文].

C女因此被判通姦罪 4 個月. ( 兩人交往只有一個月.)

因符合減刑,故為2個月, 得易科罰金一日1000元, 計61000元.

C女不服,提出上訴.

高院法官告知,此案因適用於新制[一罪一罰],

若堅持上訴,極可能重判. 

在法官[曉以大義]下, C女[被迫]放棄上訴.

後續審民事庭.

幸而[法官胡宏文]公正不阿, 洞察敏銳.

魏男與其妻之計謀遂被當庭識破.

在其証詞不足採信下,輕判C女陪償25萬.

她依舊放棄上訴.

因為, 只有先從眼前的官司[真正脫身],

她才能真正靜下心來,思考未來應如何平反!

全案歷時約一年半.

至今年4月底, 刑,民事定讞.

但C女卻沒因此而閒著...

她早已蓄勢待發,準備[再審]與[非常上訴]的相關資料!

原本因為[誠實以對], 相信司法能還她公道,

誰知從[偵察庭]開始就一面倒!

直到[民事庭]才看到法官的公正!

如今,她已於今年七月底開始,重新全力反擊!

她清楚知道...這些讓她平白受冤的司法人員,

不管是檢察官,書記官 ,法官, 律師...

她, 該怎麼告, 就怎麼告!

一個...都不會放過!

至於那對作惡多端的魏姓夫婦,

她一定會讓他們付上[偽證物,偽證詞]的代價!

目前, 槍響第一砲!

北檢書記官徐正杰,因於偵察庭筆錄 [公文書登載不實],

依偽造文書罪, 全案已由[他]字號轉成 [偵]字號 .

共犯結構 環環相扣 不急不急 露餡於後......

C女是如何為自己平反洗冤?

她的膽大心細,得宜策略, <下集>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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