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一個人民信賴的司法制度
建立一個人民信賴的司法制度,讓人民都能受到司法公平的對待的諾言。
以下是關於【官司纏訟十七年 八旬阿嬤赴監院】的後續追蹤報導:
(系列一)
台灣日報陳情書, 83歲老翁換來誣告罪入監三個月
【引用】http://city.udn.com/59236/2971175?tpno=0&cate_no=0
【轉載】http://hopemap.net/HopePersonal.php?uid=4255
本人乃年邁83歲老嫗,先生現年88歲,民國80年將嘉義建地,出售給
宏恩建設公司,原簽約賣價一億兩百萬元,僅收訂金一千萬元,後因不願意
配合虛報賣價為逃稅,而與之涉訟。一審法官黃瑞華以建商有逃漏稅捐之意
圖而判買賣契約無效,誰知最後法院枉法裁判將原簽約六筆土地,分文不付
強制過戶給建商。連案外的六筆土地,亦被藉法拍的名義非法轉手給建商,
圖利宏恩建設公司超過一億元。
之後為制止我老夫婦陳情申冤,有位蔡興華檢察官濫用公權力,以毀謗
等罪名將先生提起公訴,在2003年春節前將83高齡先生抓去坐牢三個月
(不准緩刑或易科罰金),先生經此折磨已被診斷名列殘障老人。而所收訂金
一千萬元,因高額訴訟費及律師費而消耗殆盡。
買賣自己擁有數十年的土地,難道是犯了什麼滔天大罪?竟然會被法院
判到傾家蕩產!請馬先生就任後能就我夫婦兩人十七年來所受台灣司法不公
平的迫害,展開調查,實踐您傾全力打造一個公平正義的台灣,建立一個人
民信賴的司法制度,讓人民都能受到司法公平的對待的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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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請見聯合報部落格: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
http://city.udn.com/v1/blog/index.jsp?uid=biling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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