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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荻保校】603學員to教育部長二

2008/06/05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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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親愛的教育部長您好:

我,42年次的舊人類,年少時因家境關係未能繼續升學,是我常引以為憾的痛。時隔38年後因外籍老婆進蘆荻社大讀中 文識字班,故而讓我認識社大內的一群志工老師及同學,自己也選了文學課彌補少年時的缺憾,本來自卑、憤世嫉俗的心態也大為改善,與人的互動也多了起來。社 大獨立的空間對我們有外偶的家庭尤為適當,外籍老婆來上課時,子女可託付兒童教室,老公們也有座談空間,全家一起來蘆荻社大學習、上課同步成長,社大已是 我們的第二個家庭,我以蘆荻為榮。


(照片是20080427國際家協『正視移工婦女工作權』記者會。
攝影:豆子 http://photo.xuite.net/chang.jl/2477598/28.jpg


然,最近知悉社大因
OT案之故被迫將面臨無校地上課之困境,我真不懂,教育本是政府讓國民學習知識的專 責,如今卻因財源不足而要國立高中職學校自籌校務基金,因而將一些空間、設備以OT手法包租出去與廠商經營謀利,這些設備是全民納稅錢所建造的,學生要使 用該校的體育館、游泳池等設備卻得買昂貴的門票,做為家長的要怎樣向子女說明這種不合情理的OT案呢?

對,也許有人會說,蘆荻可以另外租 其他校地或學員可以換別的社大上課啊,但我不僅以學員身分,我還要以一個納稅人的公民身分抗議OT案之於教育政策上的荒謬,今天的蘆荻社大受迫個案日後必成很多社大的通案如果公立學校都可以OT案設法彌補財務,那要公立學校幹麻?乾脆所有學校全變成民營化,全部不叫學校而改稱學店或學團,教育部也不用再 為錢傷腦筋了。


台灣老公 男人茶室  楊金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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