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首批輔助警察 正式上路
【記者陳雅芬/嘉義報導】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為了彌補警員編制的不足,自四月份開始招募輔助警察,透過筆試及體能的測驗已經選出20位符合資格的優秀人才,在十七日完成職前訓練並分派至勤務中心及派出所,是為嘉義第一批的輔助警察。
台灣的輔助警察制度開始於民國九十四年,參考香港及英國等國家的輔助警察制度,由高雄市首先實施。而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由於長期的員警編制不足,原本預算員警名額應為834人,但目前實際人數僅有778人,不足56人,嘉義市政府警察局行政課警務員李國賢表示,為了填補缺額的警力,嘉義市決定學習高雄市的經驗施行輔助警察制度。
輔助警察招募體能測驗競爭激烈。
圖片來源/李國賢提供
由於輔助警察的主要工作為社區巡守,維護社區安全,因此報考的首要條件須設籍於嘉義市6個月以上,以確保能夠熟諳社區治安及事務狀況,此外,還有身高、體重及學歷的條件限制,並且需通過法律素養筆試、電腦操作測試、體能訓練以及面試等篩選,最後選出男生17人以及女生3人共計20位的輔助警察,參與市府警察局安排的法律再修、執行任務、防竊要領以及與民應對等相關的職前訓練課程後,分配到勤務中心以及評估後警員人數較缺乏的轄區派出所。
輔助警察算是一般政府機關的約聘人員,因此並不適用於勞基法而未提供勞健保,不同於一般警察人員屬於通過國家考試的正式人員,也因此輔助警察的工作及權利和一般員警不同。「輔助警察的工作性質類似於員警的行政助手,其本身沒有配備武力並且不具公權力。」李國賢說。因此,輔助警察須協助正規警察執行任務,但是並不做任何業務的干涉,除了固定的社區巡守工作外,協助各項勤務以充實基層警力,提升警察辦公的效率,一旦發現違法違規則交由正規警察執行公權力。 社區輔助警察警仍有考核淘汰機制,李國賢表示,由所轄派出所正、副所長比照義警負責,每年考核計分一次,不及格者予以淘汰,但有重大違紀犯法時,立即淘汰。對於嘉義的首批輔助警察制度,民眾侯麗華也贊同地說,「希望輔助警察的加入能夠有效地改善治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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