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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荻原地保校(part 2)《深度報導》─OT?社大?官員好像不清楚

2008/05/02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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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蘆荻社大因教育部「國立高中/職學校建物委外」政策,使用三重高中體育
館已達九年的蘆荻被迫要為保校進行抗爭。但,協調會內,官員似乎不太理
解何為社區的大學,當記者追問承辦官員何謂OT時,官員只是拉著承辦小姐
回答。



相關報導:part 1  part 2  part 3

「捍衛蘆荻」教育部陳情活動
日期:97年4月30日(星期三)
時間:早上9:30
地點:教育部大門口(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

在台灣第一所社區大學成立至今已經十年,大家在一片歡欣的氣氛中慶祝社大十年的時刻。很遺憾的,從創校至今經營成果豐碩的蘆荻社區大學,卻因教育部不當
的「國立高中/職學校建物委外」政策,使用國立三重高中體育館空間已達九年的蘆荻,今年卻因民間營利廠商(負責人還是國立三重高中前二任的家長會長)
以高價權利金標下三重高中體育館,被迫要為保校進行抗爭。

教育部從85年起就計畫性推動國立大學自籌財源,85年先立法通「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完成立法,自88年度起全面實施;92年推動「國立高
中校務基金」,同時與公共工程委員會聯手推動「國立高中職學校建物委外經營」的政策,鼓勵國立高中職將學校建物委外營運,以利自籌財源。教育部種種政
策,都為了規避逐年下降教育預算不足的責任。教育部頻喊沒錢,要學校想辦法自籌財源,卻可以花三千萬大修特修教育部的門面…,台灣這樣教育最高主管機
關,完全不顧民間教育疾苦。

2004年我們在很倉促的情況之下,得知三重高中體育館必須委外營運,我們自始至終不同意教育OT化,當時,我們曾經向三重高中提出「社區共管方案」;
意即,蘆荻社區大學協助三重高中來管理這棟花了人民納稅錢1.5億建造的體育館,成為社區民眾的運動中心,社區民眾來使用,只需支付水電費用,每年所得
全數交給三重高中。很遺憾,並未被三重高中採納。但為了保護當時已經發展進入第六年的蘆荻,以及顧及社區高中自籌財源的情況之下,委屈求全、硬著頭皮以
240-250萬/年的巨額(權利金163萬/年+水電費80萬/年),接下體育館的經營。四年下來,我們替國家給了三重高中近850萬元,而我們付出
非常大的代價,工作人員要籌財務缺口、又要對學員、老師進行細緻的組織工作,蠟燭兩頭燒,疲於奔命,學校的發展明顯的變緩慢…。蘆荻的經驗,很清楚的是
教育部不當政策下的犧牲品。

我們很遺憾蘆荻這樣一個在台灣草根、解放的優質成人學校,過去九年的發展,因此被嚴重挫傷。來過蘆荻的夥伴都知道,蘆荻社大的校舍,是許多社大羨慕的獨
立空間,這個獨立的空間的意義與重要性,是讓我們長年勞動辛苦工作的學員們,能夠在擠壓的生活中,身心舒展的空間,也是他們在其中自主發展的重要元素;
體育館獨立的空間,是形塑蘆荻社大重要特色的基本條件,現在,我們可能會失去了這個基本條件。在我們即將對不公義、不合理的政策,發動不平之鳴的抗爭前
夕,我們希望更多社區大學的夥伴支持,一起來為社會公平的教育政策,盡一份力量。

我們知道很多社區大學都有校舍場地的各種狀況與困難,蘆荻作為一個特殊案例,希望社區大學校舍成為公共議題,讓台灣社會正視社區大學的生存的基本條
件。
4月30日(星期三)上午9:00我們將至教育部要求杜正勝部長,在他卸任之前,對他任內所執行錯誤政策進行檢討,我們的訴求有三:

一、蘆荻社區大學原地在國立三重高中體育館繼續辦學。
二、請教育部立刻撤消國立三重高中體育館OT案、蘆荻社大以「社區共管」方 案經營國立三重高中體育館。
三、保障成人學習基本權,檢討「促參法」對教育的適用性。

蘆荻社區大學 敬上
聯絡電話:2857-6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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