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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靖娟:別等到10月

2008/03/05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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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交通部決定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10月1日起新送驗的幼童專用車,腳踏階深度不能少於20公分,避免孩子上下車摔傷。倡議修法的靖娟兒童文教基金會,卻認為交通部美意不足,力主提早實施,並且新舊車都要一起改。

【記者謝蕙蓮/台北報導】

「不要等孩子摔傷了再來打官司」、「要改就新車舊車一起改,而且提早實施,不必等到10月1日…」

交通部決定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10月1日起新送驗的幼童專用車,腳踏階深度不能少於20公分,避免孩子上下車摔傷。倡議修法的靖娟兒童文教基金會,卻認為交通部美意不足,力主提早實施,並且新舊車都要一起改。

靖娟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說,坊間托兒所、幼稚園的娃娃車,有些腳踏階只有10公分,短的甚至只有5公分。而一般幼童的腳掌大約有14到16公分長。

娃娃車腳踏階太短,上車時還比較沒問題,但下車時人的腳跟不可能完全貼著階梯,幼童下車時,很容易因為腳踏階不夠深踩空跌倒。

林月琴說,該基金會就經常接到家長和托兒所、幼稚園老師反映,表示孩子下車時,經常因為腳踏階不夠深而摔傷,讓隨車老師心理壓力非常大。

靖娟基金會去年初就建議交通部修法,事隔一年草案出爐,但新規定只適用10月1日起送檢的新車,舊車還可以繼續沿用到淘汰為止。

林月琴表示,修改腳踏階並不影響車身安全結構,「改裝的錢應該比請律師打官司的錢少」,既然是為了保障幼童的安全,應該新車、舊車一起改,而且應該提早實施,不必等到10 月。

但交通部表示,已經和車輛公會討論過,車輛公會主張法令公告後要有半年時間改裝,所以才明訂從10月1日起實施。

【2008-03-04/聯合晚報/A9版/生活】

此新聞稿資料轉載自http://data.udn.com/data/contents.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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