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oPo公民記者臉書分享有蹊蹺:有時能,有時不能!
好奇寶寶信箱來了報導的回應,說我提到陳本康的報導有*分享*的選項,為何我說沒有?
治本不是治標 PEOPO臉書不能分享的處理 看【阿Ben 苗栗沒有公義的公義路上 報導】事件 2013.07.19 12:20PM
http://www.peopo.org/news/114118
照片
我趕緊上去看看,唉唷!還真是有*分享*的選項!
照片
好在當時有印下圖為證,確實是沒有嘛!有句名言,證據會說話!
@@@@@@
但是信箱裡有另一封臉書的來信,點進去看,很想分享,竟然還是沒有*分享*的選項!真是傻眼!
照片
這是怎麼回事呢?仔細看陳本康該篇報導也沒有任何蛛絲馬跡說,已經加上了*分享*的選項,就這樣不聲不響的放上分享的選項!
而謝明海的報導,還是依舊故我,不能分享!
照片
仔細看看原來謝明海是在PeoPo公民記者的臉書上,和PeoPo平台技術交流不同一個臉書。原來如此!真是治標不治本!舉一隅不會二隅反!
再靠近一點看。。。喔!在PeoPo公民記者的臉書上還有蹊蹺:
PeoPo公民記者的臉書並不是全都不能分享,謝明海的另兩篇報導有分享:
照片
照片
不知道到底能不能分享,是怎樣的邏輯分野呢?
有沒有人和好奇寶寶一樣有好奇心呢?
為了擔心有人又來踢館,說他上去看有分享的選項,我多做了很多螢幕的備份。真是辛苦!
有事實存在,沒有保存證據,有事情來臨時就很難說清楚了。
要休息了,放下這一切吧。。。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