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脫敗訴法院的惡名 從加強評鑑行政法院法官開始
擺脫敗訴法院的惡名 從加強評鑑行政法院法官開始
【記者洪小琥/台北報導】
「台灣蕈菌之父」林天財,36歲研究培養出「台灣高溫洋菇」,以低成本打敗洋菇,在五、六○年代台灣成為洋菇出口大國,曾經月入三億的他,卻因為一場稅務訴訟,被國稅局列為欠稅大戶,不動產和骨董陸續查封拍賣,掛上欠稅11億多元的污名,被列為禁奢戶,禁搭計程車、到百貨公司,更不能出國。
林天財表示,當初國稅局僅憑帳戶轉存資金流動,即推定他贈與金錢給子女,以利息反推本金,追繳欠稅與罰鍰共11億多元,他訴願、打行政官司都輸,而政府討稅像抄家滅族,將他的財產「全都搶光了」。這件稅務官司,國稅局沒有負舉證責任,行政法院卻判林天財敗訴,裁判品質令人質疑?已入新加坡籍的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曾經形容台灣的司法像絞肉機,不小心跌進去就很難爬出來,從林天財欠稅11億的稅務訴訟來看,就是最典型的例子,要提升司法裁判品質,保障人民司法、賦稅人權,司法院亟需對行政法院的法官加強評鑑才是。
根據統計,人民在行政法院打稅務訴訟的勝訴率竟不到10%,所以行政法院常有敗訴法院之惡名,為何會如此呢?曾有一位行政法院的法官爆出驚人的內幕:「行政法院中有六成以上是稅務訴訟案件」,並表示「國稅局與行政法院法官的關係,就像廟祝與菩薩的關係,在廟裡,菩薩高高在上,坐在後方,就像行政法院法官;而國稅局就像是廟祝,總是搬出一堆連法官都不懂的稅法與解釋函令、行政命令,唬弄法官與老百姓,當然國稅局永遠是贏家。」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政稅務系黃士洲副教授曾在學術演講時表示,他做過實證研究,行政法院法官判決稅務案件直接採用行政機關答辯理由內容的比例很高,相似度高達70%、80%的案件比比皆是,令人不禁懷疑這些法官是否有抄襲、不敬業之嫌,以致喪失中立客觀之立場,判決傾向稅務機關,人民怎麼可能得到正義?
另一位也叫林天財的律師,他是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主委,他曾分析台灣司法的運作,充斥了很多對人民不利的部分。以人民打行政訴訟為例,人民好不容易打贏了一個官司,但是行政法院通常不自為判決,而是將稅單發回原機關另為適法處分,行政機關又重新做了一個處分,那處分以後人民不服又開始去打訴願又打行政訴訟,可能又週而復始,成為萬年不死的稅單;但是如民眾打輸了,這個案子就確定了,人民被裁罰、被強制執行,就開始產生夢魘。這樣的運作有很大的問題,林天財還呼籲大法官,要幫人民主持公道,宣告行政法院不自為判決是違憲的,讓人民能夠早點過好日子。
司法官評鑑制度自101年1月6日實施後,人民對於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有高度的期待。根據民間團體一年多來受理人民申訴不適任法官、檢察官近400件,其中大多是違反偵查不公開、程序處理有違誤、或是辦案態度不佳等佔大宗,但是由上述「台灣蕈菌之父」林天財的例子來看,行政法院的法官更需要被評鑑,才能提升司法裁判品質,擺脫行政法院是敗訴法院的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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