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隻猴子效應 為知其不可為而為作後盾
聖徒給好奇寶寶寫了一篇文章:
一百隻猴子效應 聖徒寫於 2013年7月5日
依照台灣交通規則的規範,馬路上的網狀線是不能停車於其上的。
多年前,在我上班的地方附近有一處路上劃了網狀線(用意應是讓另一方向來自直交的一條小路的車流可以順利出來),一開始我注意到,每次紅燈時,車子一部部由十字路口排下來,但就不會有人將這個網狀線區域讓過,硬是要將車子停在其上(我想主要的原因應是開車的人沒辦法忍受在馬路上排隊等紅綠燈時自己和前面那部車中間留有空隙,因一有空隙,等下綠燈車隊開始動時,就會有人插隊,而一被插隊,就好像自己吃了虧)!
觀察到這個現象後,我決意要擇善固執,不隨著潮流走,我每天上下班經過時,如果經過該處時紅燈,我一定會將網狀線的地方讓出來。如此行事一段時間後,有天,我很驚訝的發現除了我以外,開始有別人也會在紅燈行經該處時,主動的將網狀線的地方讓出來!
也許,我只是原來沒注意到而並不是每個人都不遵守交通規則,也就是說,原來就已有人如同我一樣經過該處時會將網狀線的地方讓出來,只是我從沒看到而已。但,我(寧願)相信那是我做”模範”做久了的結果!鼓勵我繼續做”模範”下去!我非常樂觀的認為”人性本善”。我的看法是,人都會想做對的事。只是,我們的社會缺少做”critical thinking”(似乎香港人將其翻成”批判性思考”,在美國之後,香港已於2001年將”批判性思考能力”、”溝通能力”、及”創造力”融入學生學習領域俾以提高學生建構知識的獨立學習能力)的訓練,常常積非成是。如果有人可以將” 非”點出,絕大部分人還是會希望做對的事的!
只要我們繼續做下去,總有一天,我們會跨過那”第一百隻猴子”的門檻!(這句話是以前在公司裏,當我要同事持之以恆時,經常拿來鼓勵同事的)。
如果您恰好不知道何謂” 第一百隻猴子”的話…
(以下,除了更正一些錯字外,主要節錄自
這故事是這樣的,幸島(Koshima),位於日本宮崎縣南端的串間市東部,面積32平方公頃,在日本的靈長類學界,乃至國際靈長類學界均享有很高的知名度——上有大量的猴子。
1952年,日本幸島的科學家將紅薯扔在沙地上餵猴子。猴子喜歡生紅薯的味道,但是討厭上面的泥沙。一隻年輕的母猴發現在附近的小溪裡可以解決泥沙的問題。它把這個訣竅教給了媽媽,不久夥伴們也學會了這個方法。此後科學家一直密切注意着這些猴子,發現1952年到1958年之間,所有年輕的猴子都學會了清洗紅薯上的泥沙,這樣紅薯吃起來更可口。而成年猴子中,只有肖仿自己孩子的猴子才學會了這種方法,其他的成年猴子還是吃髒紅薯。
接着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在1958年的一個秋日,一夕之間幸島上幾乎所有的猴子都學會了洗紅薯——包括那大部分從來沒有學習過洗紅薯的猴子!起先是一定數量的猴子學會了清洗紅薯——確切的數目不得而知。不妨設想,那天早晨太陽升起時,有99隻幸島猴子學會了清洗紅薯。進一步設想,早晨之後第100隻猴子學會了清洗紅薯。
這時奇蹟發生了!到了晚上,幸島的猴群裡幾乎每個成員在吃紅薯之前都進行了清洗。這第100隻猴子增加的能量以某種方式強化了,從而創造了一種思維上的突破!科學家們觀察到了更驚人的事情,沒隔多久洗蕃薯的新行為,竟橫越海洋,傳到對岸大分縣高崎山的猴子,可是這兩群猴子完全沒有任何關連或接觸。
英國的科學家研究認為:不斷重複的行為會形成一種記憶,即不經思考也能夠反應。100隻猴子的重複動作,形成了一種“磁場區域”,其它沒有學習過的猴子與這個“磁場區域”產生“共鳴”,而學會了這些行為。
如果您真的花了點時間去看上文的出處,我建議您把該文裏的“第一百個人類”也看完!
另,您只要用“100隻猴子”在網路上Google一下,您就可找到非常多關於“100隻猴子”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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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寶寶真的照著聖徒的話,google到第一百個人類:
第一百個人類
http://tw.myblog.yahoo.com/cloudtree-naturalfarm/article?mid=1718&next=1669&l=f&fid=10
第一百隻猴子的現象讓很多人陷入深思。數年以後,一個由澳洲與英國組成的科學團隊開始懷疑人類是否也擁有一個類似於猴子的網絡。他們做了一項實驗。他們製作了一張照片,上面有上百張的人臉,大大小小、從眼睛中看見的臉。每一件東西都是由這些臉組成的,但是當你第一次看到它時,你大約只能看出其中六、七張臉來。一般人必須要經過訓練才能看到其他的臉。通常必須由某人先指出臉的所在才行。
這些人把這張照片拿到澳洲去進行一項研究。他們選擇了某個特定族群的一群人出來,將這些照片出示給每一個人,給這些人一段時間看,然後拿著照片問其中一人:「你在這裡面看到幾張臉?」在這段期間內的實驗對象身上,通常他們所得到的答案是六、七、八、九或者十張。只有極少數的人能看到更多的臉。當他們找到了一百個人作為基礎樣本,並把觀察的結果確實記錄下來之後,部分的研究人員到了位於地球另一邊的英國,在BBC閉路電視台上播出這一張照片----這個電視台只有在英國撥放。他們仔細地指出照片中每一張臉的位置,接下來數分鐘之後,其他在澳洲的研究人員對一些新的對象進行原來的實驗,突然之間,這些人可以輕而易舉地看到大部分的臉了!
從那一刻起,他們確認人類有一些從未被發覺的事。現在這些澳洲原住民們已經知道這個我們長久以來一直沒有發覺的部分了。他們知道有一個連結著人類彼此的能量電磁場。甚至在我們的社會中,我們也經常會注意到當地球的一邊有一個人發明一個複雜的東西,同時地球的另一邊也會有一個人以同樣的原則、同樣的想法發明了同樣的東西。每一位發明者都會說:”你從我這裡偷走它!它是我的!是我第一個做到的!”當你追朔地球久遠的歷史,你會發現這種事情已經發生過很多、很多次了。所以在澳洲的實驗之後,他們開始了解有些東西確定會使人類彼此產生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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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寶寶我突然有個想法─知其不可為而為之,有可能經由傳播的力量,突破重圍。
臺灣垃圾分類是由主婦聯盟的婆婆媽媽們做起來的,當作出一點成績時,政府就介入推廣,成為現在垃圾不落地的模範。不知道還有多少國家來取經過?有成功嗎?peopo公民新聞平台的發展,聽此平台召集人余至理的說法,也成為各國的典範。這些都拜網際網路之賜,流傳出去,不能算是奇蹟。
但是如果此文章提到的能量電磁場真能跨越空間傳播,那西方先進國家對著作權法的保護,是否就有瑕疵?是否大自然對人類的恩賜,是廣泛無私的,而人類用法律規範,讓發明者能獨享尊榮,造成貧富懸殊,是否違反造物者的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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