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居在蘭嶼的達悟族人組成「東清七號地自救會」,穿著「生氣的服裝」原民傳統服飾到台北開記者會,原因是反對台東縣府及蘭嶼鄉公所在東清部落七號地核發蓋設臨時水泥預拌廠。
在去年(2012)天秤颱風重創蘭嶼島上設施後,行政部門引進了重建預算與工程,計畫內容有景觀廊道、自行車道、路面改善工程及野溪整治等,對當地族人來說,美其名為重建建設,實則為毀滅當地文化的工程。
今年三月底當地族人發現怪手進駐東清部落,才知道有臨時水泥預拌廠的建設,引發族人反彈。事後蘭嶼鄉公所才開說明會,不顧多數族人反對,仍執意進行。台東縣政府則是以〈國有公用財產無償提供使用之原則〉,表示國有地臨時使用不須同意。事實上,縣府做法卻規避原基法及原保地管理辦法。
東清七號地自救會訴求:
訴求一:原保地權責單位原民會應介入協調 撤銷本案計畫及廠商開發許可
訴求二:要求監察院調查台東縣府、蘭嶼鄉公所失職
訴求三:要求相關單位釐清公有原住民保留地相關法令
訴求四:抗議台東縣府調派60名警力於抗爭現場
訴求五:反對土地開發黑箱作業 要求中央介入
訴求六:抗議原民會行政怠惰 應盡速確立原民傳統領域之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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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蘭嶼~~加油!!
有一點不同的看法:
現代工程的特點,就是少不了用混凝土來作為骨肉。
我們都討厭水泥叢林、礦場、預拌場,一如我們討驗煉油廠;但是在眼前可應用的技術與材料中,混凝土卻是不可或缺的材料。
歐美日如此,台灣、蘭嶼更是如此。
蘭嶼自去年(101)10月起至今年6月止,為了修復道路、港口、野溪堤防、蘭嶼高中、東清國小、椰油國小、衛生所、自來水、橋樑等等設施,一共決標了53個工程案,將要花去政府3億6百萬餘元。
雖然多而且集中,但是,個人覺得受災地區投入較多資源,本就是眾人組成的「政府」,眾人集資的基金(政府預算)該做的事,就像多投入資金給震災、風災以後的其他區域一樣。
這樣的工程,必須使用到「混凝土」。
而公部門預算的支用,必須確保其執行過程的儘量合法性。這也就是為何無法使用另外3家預拌混凝土廠產品的原因。
另外,郊區大型工程,工地經常會設置現場拌和設施、這些設施在施工完畢即拆除。
設置的原因,除了運送成本之外,在工地內或工地附近將混凝土拌和完成,就澆置到結構體中,混凝土的品質最不易有變化。
這樣的工地預拌設施,如果被內政部地政司認定為:屬於以預拌車販售混凝土的「混凝土預拌場」業者,相信不僅工程會及內政部專管營建的「營建署」會傻眼,
另外許多大型土木工程都剉咧等。山區的橋樑、道路等修復更無效率可言。
因為大家都要先等到縣政府(或任何一個膽敢辦工程的單位)函文內政部、原民會、工程會,辦完多次會勘、寫完數不清的公文,挨完數不清的抱怨之後,預拌設施才能組裝起來。
例如:八八風災、九二一震災...,以及以後仍然很有可能發生的天然災害,這樣的場景也可能一再重演。
重點,應該在於這樣的設施,應該保證是臨時的、為本工程施工而設的、不向外販售的、日後要拆除回復原狀的設施。
至於網路上還扯到什麼「水泥化」,甚至與「蔣宋美齡」當初建國宅有關,
行了罷,別噁心假道學亂扯了,上學、走路、開車、住房子,哪一樣沒有用到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