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又將入侵公園?
多年來公私部門努力營造的溼地生態豈可容許水泥工桯進入破壞?
反對新莊派出所進駐塭仔底溼地生態公園!
文:守護新莊綠地生態聯盟
有公園綠地才有幸福感!綠地為市民幸福的重要憑藉。
大台北地區市民生活重要指標莫不以公園綠地的面積做為依據;我們走逛天母、士林、民生社區,都會欣羨於在地居民享受到的大面積綠地及大樹情境。
都計法明定百分之十綠地卻被扭曲!
正因為公園綠地於城市發展、住民生活的角色很關鍵,先進國家對於城市居民幸福指標莫不以公園綠地的比例做為努力目標,並明訂法令,規範公園綠地的比例。台灣的都市計畫法也順應此一情勢,明訂公園綠地比例不可以少於百分之十。
此一都市計畫法明白規劃百分之十公園綠地比例卻在短視政客的運作下,不斷被侵蝕、抹除;該都市計畫法四十五條僅管明訂百分之十公園及綠地比例,卻也預留「除具有特殊情形外」的「但書」條款,此一條款給短視政客很大的炒作及扭曲空間。幾十年下來,大台北區許多綠地用各種理由「變相」消失;更進一步,內政部還在民國92年頒布「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明定公園可做為集會所、派出所等建物,更給公園綠地一道被政客「宰殺」的合法執照。
台灣的公園在「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大開後門的惡法下早已不成公園
永和公園被抹去的惡例
在此同時,我們看到大台北地區,尤其台北縣(後來的新北市)公園綠地一再被政客便宜行事抹除掉;這中間又以永和的例子最荒謬;原先永和有七座公園預定地,後來只剩兩座,其中面積最大,達十一公頃的四號公園範圍有四分之一被圖書館分蝕,此外還大面積供做派出所及里辦公室、巡守隊等建物,這些作為都使永和四號公園綠地空間大量折損。也因此我們在全國人口密度最高的永和,看到四號公園從早到晚到處都是人,做跑步、休憩、散步等不一而足。環境之窘迫與擠壓令人憤怒。心思惴想,過去永和市長、民代是如何護持這個地方,讓這個地方淪為水泥森林,不友善休閒、自然綠地及幸福的生活環境?
新莊在複製永和?
永和此一處境,正在新莊「複製」!新莊過往發展略顯遲滯;捷運建設啟動新莊更大的發展契機,民國98年更堂而皇之邁入四十萬人,近期中港大排美化成功,年前捷運新莊通車,新莊副都心如火如荼的建設,機場捷運通車在即,環狀線也在建設,新莊交通及城市發展進入很關鍵階段;其間,新莊副都心建設完成可能引動十幾萬人進入新莊,更使新莊成為大台北地區城市發展重鎮;面對此一形勢,新莊是要發展成永和、中和那種環境擠壓,綠地不足,生活窘迫的社區生活環境?還是努力於綠地、公園及巷弄友善的生活場域?就看這一代新莊人,尤其政治人物的眼光和堅持了。
其實,新莊目前綠地公園的處境並不好,許多綠地因各種不同理由消失或被分蝕掉;若用都市計畫法明文的10%公園綠地規定,新莊目前只剩下5.9%;現在還在設想分蝕掉或?除掉新莊公園綠地之中。
新莊副都心公園綠地政策浮動
就以建設發展中的副都心為例,民國85年以前的新莊都市計畫有十塊綠地,主要集中在中央路上;民國97年變成六塊,位置在現在的公兒一(2塊)、公兒二、公兒三、公兒四及富貴、思源路口公園用地,其中富貴、思源路口原1/3公園用地變更為停車場;民國98年變更新莊都市計劃,更將公兒二西側近中華路1/3公園用地劃為停車場用地,民國100年,公兒二在社區居民多年溼地環境保護、生態教育努力下,成效卓著,水利局遂參酌當地里民意見,將公兒二公園正式命名為塭仔底溼地公園,同時將公園內停車場用地變更回公園用地,使其回復為完整公園綠地。這段期間,新北市政府在公兒三建設願景館,更增益新莊副都心的特色及公民願景感;此一規劃再和中港大排美化空間結合,將會是新莊副都心及機場捷運完成後另一吸引外來遊客的「亮點」。其中,溼地公園經營更促動新莊公民參與,發展成解說及維護機制,更深植新莊公民運動的苗種。
部份公一劃入新莊雲端產業園區,公三已蓋願景館,公四又規劃停車場,究竟新莊市民的生活綠地何在?
今年新北市政府因應新莊副都心未來人口的需要建派出所,基地預計在塭仔底溼地公園;此一規劃一旦決定與落實,將將毀掉溼地公園特色,也讓公園綠地嚴重不足的新莊又少掉另一綠地公園,其作法令人焦慮。其實目前新莊副都心的幾個公園綠地在新北市政府如此「多目標用地」的思惟下,將逐一毀棄;公兒一據傳已在進行「雲端產業園區」用途規劃,公兒三已蓋願景館,現在塭仔底溼地公園(公兒二)又被覬覦規劃為派出所,照此發展,公兒四有可能會步上公兒一、公兒二、公兒三的後塵,走向毀滅!
也因此,當前正在規劃中的塭仔底溼地公園的發展很重要,退守此一公園綠地,改建成派出所,將使接下來的公兒一及公兒四面臨被水泥建物盤據的壓力。未來有十數萬人活動居住的新莊副都心居民,若以這樣的土地規劃、決策思維,將失去綠地,生活品質大壞!
新莊居民不反對蓋派出所,但新莊居民甚至市府各相關局處,不需為警察局在都市計劃前,未提出應有適當廳舍配置疏失之責而背書。新莊綠地已經夠少了,為現在,為二十年後,為百年後新莊人的生活與幸福感!一塊都不能讓!因此,我們積極主張跨局處協調的通盤檢討:
1.為解決地方因居住人口激增派出所增設的問題,市長應召集各局處相關首長,盤點、整理出目前新莊區,到底還有多少公共設施用地,符合所謂的〝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再沿襲過去在新莊施作重大工程(如中港大排)時,公部門耐心辦說明會與在地居民溝通的優良典範,讓居民決定派出所應設之地點,而非任由警察局像無頭蒼蠅般四處覓地。
2.新莊區所有公園綠地面積,在未達都市計畫法45條規定之不得低於全部計劃面積10%前,任何水泥化建築均不得使用公園綠地。
過去多年來,居民自主性的守護綠地運動,在中和、永和、板橋都讓社會付出相當大的成本,此次新莊塭仔底溼地公園蓋派出所,用另一個角度全盤思考執行,也許是公部門扭轉形象,回應公民訴求的另一個社會典範,為政者思惟,關乎一切!慎之!慎之!
擺進派出所非公共開放的建築後形同在公園內劃出一塊禁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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