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是立法院議事中討論並交換朝野意見最重要的階段,但台灣立法院卻以內規限制,拒絕民眾進入旁聽。綜觀其他民主國家的國會,皆以會議公開為原則,民眾可依規定申請隨時進入旁聽。對比之下,身為最高民意機構的立法院,卻是個拒絕讓人民瞭解並進而監督的黑暗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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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理「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民間團體申請旁聽,卻有執政黨立委,以違反議事規則第61條,「除立委、列席官員、議事人員外,不得旁聽的規定」,杯葛議事進行,拒絕讓人民了解或監督。
Super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 蔡雅瑩
在立法院組織法第九條有講到,各委院會的會議應公開舉行,那我們想要告訴各位朋友,法律上所謂的公開,是指不特定人得共見共聞,而不是說經過你嚴格限制過濾過的人才能共見共聞。
而到國會旁聽?是不是民眾參政的基本權利?
Super 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 林仁惠
美國國會不會阻擋他們的公民,不會阻擋一個外國人去參觀、去看、去觀察他們的民主程序,甚至去聽他們國會議員的發言,但是我們台灣的立法院呢?是連台灣自己的公民都拒絕在立法院之外。
我回到台灣之後,看到台灣的立法院議事規則是這樣,真的是不可置信,台灣可以說是一個民主國家?為什麼一個民意代表 他在替他的選民行使立法的權利時候,卻不願意、不願意也拒絕讓他的選民監督,甚至讓他的選民能夠聽、能夠看,他在國會殿堂做什麼、說什麼、投下什麼樣的票呢
國會應是屬於公眾的,5月4日星期六,早上九點,在台北NGO會館,邀請你一起聽聽不同國家的經驗,如何制度化合理的開放國會,接受全民的參與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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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訊息
論壇時間:2013年5月4日 星期六 09:00~17:00
活動地點:NGO會館,台北市青島東路8號
活動網址:http://www.ccw.org.tw/p/17598 Email:ccw@ccw.org.tw
報名網址:http://registrano.com/events/20130504
聯絡電話:02-23671571 徐小姐 傳真電話:02-23641694
主辦單位: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贊助單位:台灣第三部門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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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你們不知道中(華民)國是一個流亡的民間組織連政府的資格都沒有
不是只有在台灣有中(華民)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0B1oKbbr_A&NR=1&feature=fvw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