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公約實施後 賦稅依然無人權?
兩公約實施後 賦稅依然無人權?
【記者周瑞雨/台北報導】二月底台灣首次國家人權報告書國際審查會落幕,在台灣民間社會似乎「船過水無痕」?媒體報導少之又少,國際專家所提出來八十多個結論性意見,政府又會有多少落實與改進?難道兩公約的落實又是一場遊戲一場夢?長期觀察台灣賦稅人權的快樂聯播網(FM89.3) 「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本週日3/10晚間六點到七點,特別邀請到會計師林光炫,觀察兩公約實施以來,賦稅人權現況,發揮媒體監督力量,督促政府積極改善賦稅人權。
林光炫表示,租稅牽涉到的不只是民眾的財產權,還衍生出許多憲法中規定的基本權,如:職業權、人身自由權、遷徙自由、名譽權等等,這也是為甚麼政府課稅一定要依法,遵循正當的法律程序。然而我國的稅務機關卻常違反此一重要原則,林光炫舉例,稅務機關稅單開出來,不僅不讓民眾陳述意見,民眾不服要復查、訴願,要求稅務機關拿出課稅依據,稅務機關竟然不讓民眾閱卷,或是選擇性得讓民眾閱卷,「二十個卷宗,那國稅局可能只給你看一個或兩個卷宗」這樣武器不對等的情況下,民眾要如何打官司?
節目中也談到,國稅局常用「實質課稅原則」來扭曲民眾的私經濟活動,稅務人員沒有法學的基本常識跟背景,對於基本的民商關係,常常用他們自己的本位主義來解釋、硬套在別人身上,可憐的民眾遇到強權就像「秀才遇到兵」有理也說不清!
不服稅單,民眾進入訴願與訴訟階段,真的有公正的第三者可以保障權利嗎?林光炫表示,訴願法第五十二條有規定,訴願委員組成要有法治專長為原則,「但是我們現在看到並非如此,他可能是學財稅,那不是跟國稅局一樣嗎?」再者訴願委員的構成,法律有規定要是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的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林光炫表示,以前有很離譜的例子,有社會公正專長學者,不到九分之一,「這完全是違法的」。最近看起來有改善,是有二分之一,但是會發現有些所謂的學者是國稅局人員退休去學校教書,他回來就變學者,可見某些訴願委員的適任性也是違法的。行政程序法三十二條有規定,如果現在或是曾經為該事件的當事人的代理人、輔佐人,就要自行迴避。訴願案件中也常出現該迴避不迴避的情況,比如以前擔任過國稅局長,開過不少稅單,後來升了財政部次長,次長有時候就會兼當訴願委員會的主委,可是他們從來沒有自行迴避。這也是為何學者專家對訴願機關很不滿的原因!
再者,行政法院的法官不懂稅法,判決書抄國稅局的答辯狀的比例很高,這也是為什麼國稅局都會贏,民眾打稅務官司勝訴不到一成的原因。除此之外,行政法院也不遵守程序正義,民眾權益在法院再一次被侵犯,林光炫舉親身經歷的一個案件表示,曾經在出庭時法官告訴民眾說,國稅局違法,他要把稅單撤銷了。這時民眾的訴訟代理人,雖然還想拿證據,可是法官說:你不要拿了啦,你不要節外生枝喔!我要把它撤掉。」但是在最後的辯論前這個法官被調走,然後換了一個法官也沒有再開準備程序庭,結果最後卻來個突襲裁判,大翻盤變成國稅局贏!國人的賦稅人權被侵犯的情況有多嚴重,歡迎準時收聽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更多的內幕大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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