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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受信箱─山區民眾的專利

2008/02/05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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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2008.02.05

 

近幾年,坊間掀起一股公仔收藏熱,連老舊郵筒都成了玩家的蒐藏品之一,佇立在大街小巷的大小紅綠郵筒,民眾天天接觸不會有特別的感覺,但是;在山區卻有一種尺寸不大,紅色的「公用受信箱」,卻是一般民眾從來沒看過的,嘉義市社區大學地方學研究中心,昨天〈五日〉由計畫主持人陳柏濡帶領「火金姑青少年文化守護志工團」,進行年度最後一場田野調查時,意外在竹崎鄉山區金獅社區道路邊發現這種有別於一般郵筒的郵務設備,另參與田調的志工伙伴都感到非常新鮮,原來這是居住在山區民眾獨享的郵務服務。

 

社大執行長陳柏濡指出:務農為生的山地部落,民眾家屋大都呈零星分佈,近者幾百公尺,遠則達近公里才有一戶人家,在交通未臻發達的年代,山區郵務的開辦更形艱困,山地郵差若無過人體力與熱忱,是很難勝任的;因此,郵務士大都會將民眾的一般性郵件,依鄰別集中在部落的中心點統一放置,再由居民前往取回,這種權宜之計大都能被民眾所接受,但一般「受信箱」都由民眾或郵差以機車置物箱或木製簡易箱替代,類似金獅社區這種由郵局統一製置的「公用受信箱」確實非常少見,陳柏濡說:這非但是金獅社區的寶,更是竹崎郵局的寶,重要的是,這只紅色小郵筒見證了台灣的郵政歷史。


 陳柏濡說:依郵件投遞及招領辦法第163條第3及第5款,分別規定:收件人在郵局投遞路線必經之路邊、岔道口、行號或住戶門前,自行設置受信箱,並以書面通知當地郵局,將其郵件投入該信箱內,由收件人自行開箱提取。或 將郵件投入郵局在車輛可通達,且為公眾必經之適當地點,所設置之公用受信箱或集體受信箱,由村鄰長或公推之負責人負責提取分發,或由收件人自行開箱領取。 陳柏濡表示:從條款的置落,就不難發現郵政便民的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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