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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落實兩公約 哪個環節出問題?

2013/02/24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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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不能落實兩公約  哪個環節出問題?

【記者報導/張若渝】
228紀念日即將到來,在紀念政治上白色恐怖時代結束的同時,有資深會計師表示,台灣在租稅上的白色恐怖隨政黨輪替不但沒有結束反而變本加厲!快樂聯播網台北全景Fm89.3,周日晚間六點播出的「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在2/24元宵節當天,將繼續帶觀眾朋友回顧去年的國際人權日所舉辦的「台灣國際人權兩公約總體檢」圓桌論壇,主辦單位邀請到黃茂榮大法官和行政法院的帥嘉寶法官,從司法單位的角度,對兩公約在國內施行的現況做一個報告和說明。另外台北商業技術學院的黃士洲教授探討了賦稅人權沒有被落實在稽徵機關或法院裡面,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實務界的蔡文精會計師則形容稅務機關是一個披著羊皮的大野狼。

黃士洲表示目前稅務人員法治素養不足。在歐美先進國家,只有具有法學素養的人,才有資格開稅單,他們在開稅單的時候,講究的是一個依法課稅形式的正義,但我們第一線稅務人員是看能夠課多少稅,導致許多糾紛的產生。在實務上有具有豐富經驗的蔡文精會計師表示,以他的觀察還有會計師界普遍的認為,國稅局在這幾年所使用的實質課稅原則的概念,根本是「披著羊皮的大野狼」,因為稅捐單位對實質課稅原則的運用,往往不顧租稅法律主義,可說已經達到濫用的狀態。而大多數行政法院的法官,尤其是在租稅領域的法官,也沒有非常嚴守租稅法律主義的規定,常常是任由租稅單位、稅捐單位擴大解釋,擴大到甚至侵犯到企業自治,以及人與人之間的自由意識。

當人民官司打到一個程度時,三審定讞後唯一能夠申請救濟的管道,是申請大法官的釋憲解釋,請大法官解釋判決所適用的法律,是否有牴觸或違反憲法的地方。所以在司法的程序中,大法官也負有保障人權的重要使命。黃茂榮大法官從司法上的公平和正義觀察司法權如何落實兩公約,他表示基於司法權被動(不告不理)的特性,所以要讓司法權能夠有比較好的運轉,能夠對國家社會做出符合大家所期望的進步的話,還需要來自於人民方面明確的知道現今有什麼樣的問題存在,或是司法機關的裁判有哪些大家認為還不盡妥當之處。另外在賦稅的課徵上,有兩個重要的原則,一個是依法課稅(租稅法定主義),一個是量能課稅(實質課稅原則),但這兩個原則的實踐實際上都存在著一些問題,也是需要大家一起來努力讓它變得更完善。

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等單位於2010年辦理的「賦稅人權大調查」票選活動中,「行政法院法官不懂稅法,行政法院如同敗訴法院」,也是造成重大民怨,需要改進的賦稅問題之一。帥嘉寶法官表示,兩公約是國內法,法律的適用位階是優先於一般的國內的法律。但是對法院而言,引進兩公約制度,將會使法院的技術面更加複雜,解決之道,則必須從專業的法律開始做起,當法律專業之後,那相關的權利事件將比較容易被處理。

人權的爭取是條漫長的路,需要政府、人民、學界、實務界;整個公民社會、非政府組識等所有人共同努力來完成,在228前夕,Toro刑男大律師邀請所有關心人權的朋友,透過這一系列兩公約總體檢的人權論壇,來思考及關注台灣未來的方向,讓台灣的人權更加的落實與獲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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