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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岸景觀夢碎!如何保住「河景」宅?

2013/01/31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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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要保住「河景」宅,除了以「設定取得不動產役權」或「依租賃、使用借貸或無名契約等取得景觀之債權」外,最重要的是,在買賣之前,應先調閱地籍圖、都市計劃書圖、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土地登記謄本、地形圖等,釐清「河景」前方,是否有其他土地?如有其他土地,該土地的土地使用分區(都市土地)或使用編定(非都市土地)為何(如為河川用地,較不會有問題;但如為農業區之住宅用地,則一定會有問題;如為農業區住宅用地以外之其他用地,也應思考釐清變更之可能性及適法性)?

另外,要特別提醒的是,(一)有關建商等出賣人或代銷人員或仲介等所為之承諾,一定要在買賣債權書面契約內,明定該具體內容,以維權益及杜糾紛。(二)合意買賣中古屋之前,應要求仲介及出賣人出具由其等簽認之「不動產現況書」,並詳實審對其記載,注意「該記載所彰顯之權益保障程度」與「買賣價金多寡」間之「合理性」。(三)合意買預售屋時,廣告及契約等相關資料,應妥善保管,以利爾後維護自已的權益。契約條款應在合理審閱期間,詳細瞭解其所指為何?以權衡是否決定買該不動產?(四)負擔能力之考量,應在決定物件之前,以免房子遭查封拍賣。(五)其他:例如事先瞭解相關房地產法學知識,自有助於自已權益之事前、事中、事後保障

全文如下:

【新聞疑義1001】水岸景觀夢碎!如何保住「河景」宅?

http://blog.rootlaw.com.tw/gs/2013/01/31/%e3%80%90%e6%96%b0%e8%81%9e%e7%96%91%e7%be%a91001%e3%80%91%e6%b0%b4%e5%b2%b8%e6%99%af%e8%a7%80%e5%a4%a2%e7%a2%8e%ef%bc%81%e5%a6%82%e4%bd%95%e4%bf%9d%e4%bd%8f%e3%80%8c%e6%b2%b3%e6%99%af%e3%80%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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