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落的醫療世界,你何去何從?
回顧2012年,剛剛活過馬雅預言的台灣人似乎面臨更大更多的挑戰,其中醫療制度的崩解名列前茅。儘管法務部提出2011年地檢署偵結醫療糾紛案件324件(含過失傷害192人,過失致死132人)的數據,與當年度衛生署統計全國醫師人數57,564人(西醫師40,002人,中醫師5,570人,牙醫師11,992人),涉案醫師比率為0.56%(註1),平均每179位醫師即有1人遭起訴。今日醫院急診室召不到醫師,無法維持24小時營運(註2);內外科、小兒科及婦產科人力不足、挨告機率又高,五大科空空如也(註3),在在顯示「寒蟬效應」威力,醫師轉行轉業人人自危。
儘管今年健保年總給付5300億,較10年前多了1500億,增加給付並無益於降低醫師救助病患的難度(註4)。健保局握有任意核刪「不必要」支出項目之權限使得醫院醫師面臨作白工的風險。健保局事後諸葛項目支出之必要性,事實上形同鼓勵醫師少做少錯;但少做少錯卻又使醫師陷入困境,如急診室醫師因為無法獲取健保補助,省略以生理食鹽水建立靜脈輸入藥物的途徑,錯失即時救護病患的時機,醫療訴訟吃不完兜著走。
進入醫療訴訟前,醫師首先經歷冗長的投訴與和解程序。儘管不論職業任一被告必經此路,對於長時間面對生死關頭加上無從選擇病人的醫師而言,可想而知負擔莫大壓力。訴訟判決一經確定,即使不坐牢,高額的賠償金也叫人難以消化。醫院雖然連帶負擔損害賠償責任(醫師賠不起醫院賠),但按我國民法第 188 條第 3 項規定,醫院可以對醫師行使求償權,也就是說醫院可以請求醫師返還全數賠償金額。
以 2012 年 4 月醫療糾紛判決為例,「梧棲童綜合醫院神經外科醫師李明鍾等三名醫師,因處理車禍受傷的急重症病患所爆發醫療糾紛,連同醫院遭台中高分院判賠3000多萬元」(註 5);醫院平均向每個醫師求償 1000 萬,醫師得用多久時間償還?罔論訴訟過後,病患不給醫,醫院不給聘的情形。醫師失業,哪來收入還款?何況醫療訴訟一多,醫師轉行轉業,民眾生病找不到人醫,苦的還是自己。
總結來說,今日醫師的付出得不到對等的報酬。醫師投入7年養成教育,在工作崗位上盡心盡力卻隨時面臨訴訟風險,被人疑為殺人犯。再者,法律課予其對病人一視同仁不得排拒的救護義務,更使醫師職務義務遠遠大於其他職業義務,因為幾乎沒有行業是不能選擇交易對象的。鄉民們若是認為醫師待遇遠遠超出行情,要想壓低其報酬,比照勞工待遇辦理;試想醫師如晶圓電子工廠生產鏈運作,頭壞醫頭手壞醫手,遇到突發情形醫師兩手一攤說這不在我的管轄範圍內?除非我們準備好隨時忍受病痛或放棄生命,身體力行救助生命的醫師職業就是值得更好的報酬、更佳的待遇。
(註1)法務部,法務部呼籲以修法解決醫療糾紛應慎重,2012年7月28日,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76862&ctNode=27518。
(註2)黃玉芳,去年新增急診醫師 僅34人,聯合新聞網,2012年4月8日,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ART_ID=382570。
(註3)東森新聞,醫療糾紛多 全台每天至少一名醫師被告,2012年7月11日,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711/71917.htm。
(註4)楊瑪利,為何醫生們說:台灣人,不值得好醫生?遠見雜誌313期,2012年7月,http://www.gvm.com.tw/Boardcontent_20264_1.html。
(註5)李樹人,醫師判賠3000萬/醫界:醫師賠不起,聯合新聞網,2012年4月2日,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70002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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