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BOT第七次環審會報名大爆滿,僅少部分單位代表能入場發言旁聽
網頁及訊息來源:台東縣政府環保局網頁
http://www.taitung.gov.tw/Environmental/FUNC/NEW/MixNews.aspx
台東縣環保局水質保護科於今天(12/19)上午發布「美麗灣渡假村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第七次審查會團體民眾進入審查會會場旁聽發言之處理原則指出:
台東縣政府訂於12月22日下午13時30分假本府大禮堂辦理「美麗灣渡假村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第七次審查會,因報名人數眾多,開會會場無法容納已報名之團體民眾,考量本府於101年6月2日第六次審查會業已開放民眾充分表達過意見,本府參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華民國98年2月17日環署綜字第0980013331號令頒『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旁聽要點』之原則,訂定本次會議開放可進場之團體民眾原則如下:
一、以本府101年12月10日府授環水字第1010024493號開會通知單所列副本單位推派代表為優先,包括臺灣環境保護聯盟台東分會、台東野鳥學會、富山社區發展協會、台東後山環境保護聯盟、臺東縣卑南鄉公所富山村辦公室、台東區漁會-杉原海洋社區組織護魚協會、美麗灣失業員工自救會、美麗灣職工委員會等八個團體,每一團體旁聽人員以3人為限,囿於會議時間有限,由上揭團體自行協調推派乙名代表發言,每人發言時間以3分鐘為限。
二、其他團體民眾:除上述八個團體以外之團體民眾,由持不同意見(支持或反對)之有意參與本次審查會之團體民眾雙方各自協調推派5人進場旁聽及發言,於本次會議當日中午12時45分前提供本府旁聽發言代表名單。若屆時無法推派出代表時,本府可提供籤筒等供民眾自行抽籤決定參與名單。
上述被推派參與旁聽人員請於會議當日13時20分前攜帶具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完成進場報到手續,未攜帶者不得進入會場。
另外今日稍前也有另一個關於環境評估的旁聽規則貼出:
台東縣政府茲訂於12月22日下午13時30分假本府大禮堂辦理「美麗灣渡假村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會。受限報名人數眾多,開會場地空間有限,本府僅現場開放臺灣環境保護聯盟台東分會、台東野鳥學會、富山社區發展協會、台東後山環境保護聯盟、臺東縣卑南鄉公所富山村辦公室、台東區漁會-杉原海洋社區組織護魚協會、美麗灣失業員工自救會、美麗灣職工委員會等8個團體旁聽(每一團體可3人進場旁聽,可推派1人發言),另考量廣納多樣意見並增加不同意見(支持或反對)雙方各5人進場旁聽及發言。
為維持會議現場之秩序,請旁聽人員協助遵守以下之旁聽規則:
(一)依會務人員引導簽名、入座。
(二)不得有鼓譟、喧鬧、破壞公物、妨礙或干擾本會議進行之行為。
(三)禁止攜帶標語、海報、各式布條、旗幟、棍棒、無線麥克風或其他危險物品。
(四)不得於會場攝影、錄影或錄音,新聞媒體記者經主席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依會務人員安排之發言順序及時間於會場表達意見,並提供該意見之書面資料。
(六)本會議進行決議前,旁聽之當地居民、居民代表、相關團體均應離開會場。
(七)有需提供書面資料予委員參考者,請於會議前交由本府會務人員轉送。
(八)無法進場之民眾或登記發言之旁聽人員未及於會場表達意見者,得以提書面意見送達本府,本府將彙整相關意見、開發單位說明資料及對其意見之其他處理方式,公開於本縣環境保護局網站。
旁聽人員違反上述第二點至第四點規定、有妨礙會議秩序或有其他不當行為者,主席得終止其旁聽,命其離開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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