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羅紹平/台東縣報導】
高雄高等行政院判決台東縣未依法勒令美麗灣渡假村工程停工案敗訴,台東縣政府主任秘書賴順賢今天上午強調,縣府一切依法行政,會在收到判決書,了解判決內容後,依法律規定研究解決辦法。
環保人士檢舉美麗灣疑未經環評即違法開發,環保署曾於去年1月間,要求縣府勒令業者停工,但台東縣政府認定環保人士指控不實,未執行環保署命令,台灣環保聯盟台東分會多位環保人士於是提出行政訴訟,雖然高等行政院判決環保人士勝訴,成國內環保人士針對重大工程行使公民訴訟權勝訴首例,但美麗灣飯店硬體結構早已完成,現就等內部裝修工程完成即可對外營運。
美麗灣開發案是台東縣政府第一個BOT案,93 年 12 月14 日,由前台東縣長徐慶元與業者黃春發簽約,縣府核給業者 50 年經營權;縣府每年可收取土地租金 36 萬元及每年最少 150 營運權利,並預計可提供台東至少 100 個就業機會。
美麗灣飯店總投資金額約9億元,開發基地為原台東杉原海水浴場及鄰近公有土地,面積約 6 公頃,於 95 年 9 月動工;基地緊鄰太平洋,距台東市約 12 公里。計畫興建 180 間具有獨立景觀與沙灘的Villa、別墅及一般客房及遊艇碼頭區、水上運動區等設施,將是台灣地區最有特色的海濱度假村。
但美麗灣從動工起,就備受地方環保人士指控台東縣府配合業者遊走法律邊緣,依環保法,整個開發面積不得分割,但縣府為規避開發一公頃以上需環評的規定,協助業者分割土地,以其中一筆面積約 0.9 公頃的土地讓業者無須經環評即可動工興建旅館主體工程,涉嫌就地傾倒工程廢棄土在海灘上等,雙方攻防不斷,而環保人士的壓力,曾導致大股東娜路彎飯店董事長林火煌於去年年中宣布撤資,出脫美麗灣45%持股。
環盟1律師 對抗5律師
【記者李蕙君/台東報導】
美麗灣案敗訴,台灣環保聯盟台東分會秘書林雲閣表示,這是環保史上第一件被法院判決違反環評法有罪須停工的BOT案,具歷史意義,帶給環保團體極大鼓勵,並可嚇阻縣政府與業者試圖違法闖關環評。
林雲閣說,環盟邀請的律師是長期以來為環保發聲的律師詹順貴,他1人對抗縣政府2名律師、美麗灣業者3名律師,過程辛苦、困難,但環盟掌握充分證據,公理愈辯愈明。
嚇阻違法環評闖關
他表示,目前環盟面對最大的危機,就是縣政府試圖以違反環委遴選法所選出的環評委員會來包庇美麗灣業者,企圖讓環評闖關,但這次判決對縣政府和環委而言應有警惕、嚇阻作用。
台灣環保聯盟台東分會召集人、台東大學生命科學研究所教授劉炯錫表示,在尚未看見判決書前無法針對此案後續影響做細膩評斷,但勝訴是公理彰顯,他呼籲縣政府、業者等單位不要鑽法律漏洞,依環評精神來建設。
他強調,環盟對台東觀光發展是樂觀其成的,但應是在不破壞環境條件下有所建樹,環盟只是做消極的把關動作,最重要的還是縣政府及業者對環境應有主動積極的正向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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