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行政機關成為太上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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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請至連署網址: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211202520100

或請傳真至環境法律人協會(電話(02)2358-7517 傳真(02)2391-8022


司法權也是政府的一環,並擔任守護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特別是行政法院職司行政機關違法或濫權之司法審查,確保公民權利及公共利益,對於民主法治國家而言,更形重要。近幾年來,行政法院就人民主張行政院支持的重大開發案涉及違法或濫權而提起之行政救濟,進行司法審查,時有認定行政行為違法而判決人民勝訴之案例,卻即遭到行政機

關指責行政法院為「太上行政院」,並有公開登報指責行政法院判決為「無意義、無效用」之情形。從中科三期、美麗灣、中科四期等案,我們發現:行政機關不斷抗拒法院的裁判,進行各種規避法院判決效力的脫法行為,嚴重破壞我國司法權制衡行政權之憲政功能。這種錯誤的行政態度,卻逐漸形成我國憲政慣例的發展方向,實在令人憂心忡忡。基於「司法為民」的理念,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及高雄律師公會之環境法委員會共同號召全國法律人,共同連署呼籲:

一、 請行政機關尊重司法審查權,確切反省遭司法判決所指責之違法事項,並以公民權利及環境利益(公共利益)為出發點,重新修正行政目標。

二、 請立法機關修法建構就重大開發案,於行政法院一審判決人民勝訴時,即應立即停止實施開發行為的機制。

發起連署單位: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環境法委員會
       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
       高雄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
       環境法律人協會

  

 

連署座談會:(歡迎媒體採訪) 

時間:2012117日中午12:30~14:00

地點:台北律師公會(台北市羅斯福路179樓) 

詳細議程如下: 

時間 

主題 

主講人

12:30~12:40

發起連署說明

林三加律師(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環境法委員會)

陳三兒律師(高雄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

蔡雅瀅律師(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

12:40~12:50

中科三期案-行政霸凌司法之法律負面教材

陸詩薇律師

12:50~13:00

美麗灣案-民眾所提撤銷訴訟及公民訴訟皆勝訴確定之實質意義

詹順貴律師

13:00~13:10

中科四期案-選址及替代方案對於公民權利的重要性

施淑貞律師

張譽尹律師

13:10~13:30

號召法律人連署的意義

特別來賓

13:30~14:00

問題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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