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發展下的孤兒 獨唱望春風的勞工
最近有好幾件陳年的勞資糾紛相繼被翻出來,像是1995年華隆案,翁大銘兄弟惡性倒閉,勞工被減薪甚至討不到退休金,六七十歲的老工人徒步北上抗議。而在十六年前,幾乎同一時間,聯福製衣也因為把廠搬到國外,勞工領不到錢,在當時發生很大的抗爭,由政府以代位求償的名義墊付積欠的工資,十六年後的今天卻被勞委會追討。當年他們都是讓台灣經濟起飛的第一代勞工,如今都七十幾歲了,哪有能力工作又哪有能力還錢?他們用望春風改編成自救會的歌曲,唱了十六年,由壯年而老年,還是盼不到春風。到底這是一筆怎樣的惡債,為什麼勞工永遠是經濟發展下的弱勢和犧牲者?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最近看到16年前的聯福事件與現在的華隆事件,本人有幾個想法,提出來大家思考。
1.16年來,防止企業債留台灣的辦法始終沒有下文。當然是為了投鼠忌器,只要政府綁得太緊,整體投資額馬上縮水,就業減少、失業增加。我只看到所有人都束手,政府束手,是因為情願有「10年就業率」可以連任兩屆,也不願一年的高失業率連一屆都選不上。勞工團體束手,因為每個人都想要「安全、完整」的工作環境。只要未達標準,就是政府的錯。請問,個人投資房地產、股票、基金失利,難道都要政府負責? 加入一個企業也是一種投資行為,這也就是為什麼大家都要進大公司的原因。
2.我贊成聯福這10億由全民買單,但是勞工團體要不要跟全民解釋,因為全民多了這10億的支出,所以所得稅、營業稅都要相對增加,以幫助這些可憐的勞工。台灣的稅收不可能只出不入,要支出,也請思考收入從哪裡來。現在政府的解決方式是債留子孫。先舉債花錢綁樁腳、騙選票,管他20年後誰當選? 請問勞工團體,只出不進的政府財政你們贊成嘛?
3.我對於「聯福望春風」最大的不滿在於,台灣是一個媒體多元可是卻淺盤不深入。獨立特派員相對而言是個深層凸顯問題的節目,但是不能只凸顯「單方面的問題」。觀眾就像是陪審團員,需要同時監聽正反雙方的利弊得失,如果只有單方面、單角度的報導,絕對不是「公正」。當年賠了10億,是用貸款方式處理,如果按照勞工團體的認知是「代位求償」,明顯地一定有公務員要去坐牢,因為這10億根本就沒有列入當年政府預算,這是嚴重失職。這些公務員依法行政,但是卻搞到兩面不是人,他們錯在哪裡?
4.在整個事件中,我只看到短期的安撫辦法 - 過去:為了防止臥軌,政府讓勞工簽貸款契約;現在:勞工不認為簽訂貸款契約,而再度威脅臥軌。勞資雙方本來就是對立,支付勞方的薪資,就是資方的收益。15年來我看到甚至參與幾次教改協會舉辦的教育研討會,跟政府、民間、學校團體不斷找出「解決辦法」,希望讓台灣的教育正向發展,就算無法盡如人意,但至少教改團體不斷努力、共同解決問題的態度是令人佩服的。帶隊抗爭、再次臥軌、丟雞蛋、噴油漆...不僅模糊了焦點,也讓台灣因為民粹無法進入理性討論,這絕非台灣之福。
5.許多勞工簽訂貸款契約不認識字,這個風險也要由政府負擔? 我們跟銀行交易,沒有逐字逐句閱讀合約條文,請問這風險應該是個人承擔還是政府承擔? 貸款條文是法律事件,這件事已經模糊到沒有法治問題,都是政治問題。我從來沒看到誰在討論該貸款條文,都只在責怪當年政府「說」,勞工「以為」...這些證據力不足的話語,請問這些可以上法院裁判嘛?
很感謝Arhao朋友的提醒與分享,由於Arhao先進所提出的問題與勞委會在8/28回應的方式極為類似,我想也一併將勞委會新聞稿羅列於下,以供各位朋友參考:
http://www.cla.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50...
(前半段文提及華隆、榮電的部分恕刪)
另今日某媒體刊載王浩先生「王如玄主委 妳在哪裡」之投書,勞委會表示,《工運春秋》一書是委託專家撰寫,藉由撰寫者的專業及看法,並參考當時相關報導及各方觀點整理而來,並不代表官方(政府)處理之依據;該書第217-218頁也記載,當時聯福公司董事長李明雄雖曾表示,願意由公司代為清償,勞委會也經過種種努力,後因擔保品價值問題及負責人逃避海外等種種因素,最終仍以員工個別申請促進就業貸款處理。
---------------------------------
<工運春秋>這本書在法院上的證據性為何,自然有待觀察。但是勞委會一方面說我引用無據,一方面又引用217-218頁的內容來反駁,實在令人難以苟同。
第一,若是勞委會連自己花納稅人出版的書都能夠輕輕帶過,那我反問Arhao先進,這二十年來描寫勞工史、勞工運動的書籍所浪費的公帑,按照您的邏輯,自然也不該是全民買單,本人極力歡迎您明日就到監察院去申訴此等浪費納稅人血汗錢之行為,若有需要也通知我一聲,我陪你/妳去也在所不惜。
第二,假若<工運春秋>217-218頁的內容可信(引用"有"據)的前提之下,請大家注意一下工運春秋的措辭:"勞委會也經過種種努力,後因擔保品價值問題及負責人逃避海外等種種因素,最終仍以員工個別申請促進就業貸款處理。"試問,如果一個國家的公權力機構可以說,因為老闆跑掉,所以我同理他,不去追討,那麼豈不是鼓勵善於鑽漏洞的資方有樣學樣?(華隆案即為一最明顯特例,請參考公視獨立特派員及其相關節目對其的深度採訪)請問勞委會都不用負責嗎?
再者,政府一貫以來親資方的產業政策(參見:政府你到底在幹什麼(盧其宏))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811/34432945
早已對資方仁至義盡,更減少一千多億的稅收(這也要反問Arhao先進,是否辛苦些多跑跑監察院),結果資方並非無錢支付資遣費、退休金,僅只是基於其自身獲利,因而債留台灣,前進東南亞,二十年來如一日,政府能辭其咎嗎?
做為一個老老實實繳稅的人,我寧願政府是把花在減少貧富差距、促進階級流動的意義上,而不是讓企業主知法玩法、咨意妄為,最後淪於其個人的口袋。聯福的抗爭不僅教會我的是政府的無能與怠惰,更教會我社會保險制度(勞退新制、失業給付)都不是政府主動警覺因而改進,反倒都是許多血汗勞工抗爭所換得的,許多人因為這些新制度而不用承受跟他們當年一樣的痛苦,促進社會更多安定的力量。就憑這點,我們大家也都應該感謝他們,而不是以既得利益者自居、斤斤計較,若是以這樣角度觀之,台灣勞工的未來反而不會那麼令人擔憂了。
有關聯福望春風這支報導,謝謝觀眾朋友的提醒和分析!在此回覆如下:
一 沒錯,聯福勞工中有很多人還了錢,記者在採訪中也追問了桃產總工會這個問題,但真相是,這些還錢的人當年曾被要求,要兒子女兒或親戚朋友當保人,一起簽下這張"借據",因為他們被告知,「阿嬤,你年紀大了,怕搞不清楚,所以你一定叫你兒子出來簽名。」所以有人的"借據"上一連列出六個家族的名字,無知的勞工哪裡曉得,這就是負連帶法律責任的意思。所以政府要他們還錢的時候,他們還有家族出面幫忙"還債"。
至於沒還錢的人,不是真的沒錢就是沒家人幫忙,他們也可憐到不懂一丁點的法律常識,只是當年被單純的告知,「沒關係啦,這錢你們先用,等到時候政府會幫你跟你老闆要。」
意思是,很多第一代的勞工沒念甚麼書,當初也沒被清楚告知這是政府借給他們的錢,他們認為是應得的被積欠工資,今天勞委會突然跟他們催討,當然他們會錯亂,而且十六年後人更老了,更沒力工作了,誰能幫他們還錢,而且還要負擔一年年累積上去的利息?
如果政府能站在勞工立場想想,或者多問一下十六年前的情形,多瞭解誰還了誰又沒還,這些人經濟與生活的差異,也許就不會用這樣的方式來催討,獲用硬梆梆的法律來解決民情民瘼的問題。
二 聯福望春風因為篇幅關係,僅僅十五分鐘,無法陳述以上記者所知的部分,非常抱歉,因此我們將在網站上補充三至五分鐘的後續報導,可以暴露更多真相。
三 做為一個深度報導節目,要求記者的條件一定比一般新聞更為資深,才能確保有正確的判斷與專業的素養,獨立特派員也是如此,因此我們團隊都是較為"年長"者,絕不是以情害理,反而時時刻刻秉持公正的態度,不管面對的是弱勢民眾或者學者官員,一定要講個理字,觀眾朋友反應的是非與情感要分開處理,我們則是兼顧!
法理情,法太刻板,情又過於盲目,只有中間擺個理字,才能保持兩者之平衡。謝謝大家的指教,並請繼續支持獨立特派員!
在此先肯定獨立特派員節目的用心,但是卻無法認同節目的另一種偏頗。
昨天夜裡看了本節目,節目中談到16年前聯福勞工所遭遇到的困境,與當時政府所提供的解決方式,我認為一貫以來獨立特派員的報導風格是從弱勢者角度出發,但是長久以來,這樣的報導並無法引起社會共鳴,為何? 最大的原因就是「偏頗」。聯福事件中,16年來已有人陸續還款,這在節目中為何不提? 節目中特別以拾荒者作為例子,請問,聯福500位員工中,都是這樣的現況嘛? 當然不是。節目應該去問16年前李登輝政府的處理勞工問題的部會首長,怎麼會去把過錯與責任都推給現在的勞委會主委王如玄? 當年白紙黑字寫的是「貸款」,16年來勞工認為是政府代位支付,還引用「公會春秋」為例,請問上法院後,哪一份文件是有效的?「貸款書」的條文就是是什麼? 公視竟然隻字未提? 是非與情感要分開處理,獨立特派員的報導實在是用情感扭曲法律是非,台灣的媒體就是因為這樣才會烏煙瘴氣,沒想到公視節目也是逃不出相同的困境。
勞工問題的解決方法是什麼? 難道公視想要借助媒體之力鼓勵暴動與臥軌嘛? 10億的貸款,聯福勞工不付,難道是公視要付嘛? 還是全台灣只有630萬納稅的中產階級要付? 社會救濟有社會救濟的管道,獨立特派員以情害理的報導內容與風格,本人實在無法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