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企業創業大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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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企業創業大賽」競賽辦法自8月9日公佈以來,得到很多朋友的迴響。這個競賽的目的是鼓勵全民創業,所以我們當然重視全民的意見。我們聽到了大家的聲音,也樂意將辦法做以下的說明和修改。讓更多朋友能毫無顧慮地參加比賽,進而加入社會企業的行列。 所有的說明和修改都以紅色標出,並註明日期。日後若有其他修改,也會以同樣方式註明。我們會清楚地標示修改的痕跡,讓大家不會產生任何混淆。 最後,還是提醒大家:若水幾乎每個周末都有學習活動,而大賽報名截止日期是12月10日。歡迎大家來參加若水的活動,更希望大家報名「社會企業創業大賽」。 

若水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若水」)和商業周刊(以下稱「商周」,兩者合稱「主辦單位」)希望藉由這次比賽激發台灣的人才創辦「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這些社會企業與政府、營利企業、非營利組織合作,共同消弭台灣社會中種種不平等的現象。

「社會企業創業大賽」
說得再多都沒用,做就對了。

關於「若水」和「社會企業」,我們已經說得口乾舌燥。雖然「若水」有很多水可以喝,但說多了也無聊。

現在是做的時候。是的,Now。

「社會企業」要形成風潮,必須要有足夠的成功案例。

國外已有很多「社會企業」的成功案例,台灣還在起步階段。我們希望看到台灣有更多的社會企業。

所以我們計畫在三年內拿出至少新台幣1億元,投資大眾創辦社會企業。

我們將透過各種管道尋求提案。第一個管道,就是跟《商業周刊》合辦「社會企業創業大賽」。

大賽分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學習及報名(96年8月9日-12月10日)

為了幫助創業家和社會大眾瞭解「社會企業」,若水將在8-12月間舉辦演講、座談、工作坊、讀書會、腦力激盪、全民開講、個別輔導等。

第一場在8月11日(六)下午3-5點,地點在趨勢科技9F。張明正與王文華聆聽大眾暢談對社會的夢想,並建議實現的方式。系列活動其他場次,請上學習活動區查詢。

創業大賽報名在12月10日截止,為期四個月。

第二階段:初審(96年12月11日-97年1月10日)

評審由參賽團隊所提出之營運計畫書中,選出20件入圍決賽。

第三階段:網路投票(97年1月11日-97年1月25日)

為了讓入圍決賽的提案接受市場的考驗,同時增加大眾對社會企業的興趣和認識,進一步成為將來新創公司的顧客,主辦單位會對入圍決賽的提案,進行網路投票。

第四階段:實習(97年1月16日-97年1月20日)

網路投票進行的同時,為了讓入圍決賽隊伍親身體驗企業和公益領域的狀況,主辦單位會安排五天的實習活動,讓決賽隊伍到台灣的社會企業、非營利企業、和營利企業中負責「社會責任」的部門實習。

第五階段:決賽(暫訂97年1月26日星期六下午)

入圍隊伍在決賽評審面前簡報提案,並接受評審質詢。主辦單位有可能與電視台合作,對決賽進行現場實況轉播,並在該節目中進行手機簡訊投票。

評審最後選出5個優勝隊伍,不分名次。若水提供每隊新台幣500萬的創業資金,未來視資金需求和營運狀況,可能加碼。

以下,就是「社會企業創業大賽」的完整辦法和報名表格。

改變社會,改變自己,方式可以很新、很酷、很時髦。

我們幫你做到。

社會企業創業大賽
競賽辦法

(96年8月9日公佈)
競賽願景

若水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若水」)和商業周刊(以下稱「商周」,兩者合稱「主辦單位」)希望藉由這次比賽激發台灣的人才創辦「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這些社會企業與政府、營利企業、非營利組織合作,共同消弭台灣社會中種種不平等的現象。

競賽願

若水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若水」)和商業周刊(以下稱「商周」,兩者合稱「主辦單位」)希望藉由這次比賽激發台灣的人才創辦「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這些社會企業與政府、營利企業、非營利組織合作,共同消弭台灣社會中種種不平等的現象。

競賽目的

1 激發社會企業的創立。
2 增加社會大眾對社會企業的瞭解,並進一步成為社會企業的顧客、夥伴,或投資者。

參賽資格

1 不限學歷、經歷,只要有心「全職」創辦「社會企業」者都可參加。
2 報名者必須以團隊形式,每隊至少2人。 不管隊員幾名,請確認至少有一人,在優勝之後,能全職
參與創業才報名 。團隊中至少三分二成員須具備台灣公民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年滿20歲)。
若團隊只有2人,則其中一人必須為台灣公民。 並且他在優勝後能全職參與創業。(9月5日修訂) 3 參賽團隊須為隊伍命名,並設置隊長一名全權負責與「主辦單位」之聯繫事務。

比賽內容

1 本競賽只徵求「社會企業」的創業提案。非「社會企業」的創業提案,請勿參加。

2 「社會企業」的定義如下:

2.1 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有營收、能獲利。不靠捐贈,而以日常營運,在市場機制中自給自足
。獲利可分配給股東,或繼續做為公司營運資本,或捐贈作社會公益。

2.1 社會企業與一般公司不同處是:在提供的產品、雇用的員工、或服務的顧客上,解決了社會
問題,創造了社會公益。公益的領域主要包括,但不限於:教育、環保、貧窮、醫療、弱勢
族群(兒童、老人、原住民、身心障礙者等)。創造公益,就是在這些領域中濟弱扶傾、消弭
不公平。

3 本競賽評選的標準,是提案對 台灣社會 產生的效應,對於台灣以外的效應暫不列入評選考慮。我
們關懷全世界的人,但希望先從台灣做起。

4 參賽者若對「社會企業」的定義有疑問,可事先在「若水」網站( http://www.flow.org.tw/)上提問。
「若水」會蒐集相關問題,定期在網站公開回答。提案是否符合「社會企業」,最後由競賽評審
決定。

報名方式

參賽者必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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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時間: 200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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