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府大埔毀田紀實_我們的島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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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姓老農眼睜睜看見農田被好幾具怪手、推土機剷平,無奈、憤怒的對警察說:「留一點點給我吃好不好?要留一點點給我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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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

我是外地人,不過我關心大埔事件。
我很納悶苗栗縣政府對於公共電視邀請與談(曾經拒絕陳信聰先生主持有話好說邀約),推三阻四,不知道在害怕什麼?公共電視用的是國家預算,一直以來都能公正客觀的平衡各方觀點,不知為何苗栗縣政府為何不敢面對人民,派官員參加媒體,為自己的政策辯護;從頭到尾我們聽到苗栗縣政府各級官員只有一句話「依法行政」「法有問題去修法」。
據說北韓對於最近貨幣改革失敗,為了找人墊背,便將財政部長給處決了,相信這位財政部長一定也是被北韓政府「依法行政」的。
不管苗栗縣政府是不是「法力高強」還是「法力無邊」,我只能說人民對苗栗縣政府的做法觀感很不好,甚至感到「不寒而慄」,因為這不是我們想像中,政府對待人民的方式。

真相釐清者

在民主的社會裡,無論贊成或反對任何政策都應該被同等尊重,只是上網看到有些似是而非的文字,小弟雖非專業人士,但也想盡點棉薄之力釐清案情,讓外界更清楚事件的輪廓;只有證據才能獲得外界共嗚,部是嗎?

以下是小弟對網友、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報導內容之拙見:

nojustice:問題在於一開始縣府根本不是以區段徵收的名義?竹南特定區徵收案之徵收範圍與規劃內容雖經數次改變,不過,唯一沒變的就是從頭到尾就是以區段徵收方式徵收(請自行詳讀各版本計畫書)!

nojustice:我們鄰居父執輩的參於最後幾場說明會時回來還高興的說大家可以原地重配?區段徵收根本沒有所謂的原地原配的說法,在技術上其實也是無法實現的;所謂的農地換建地是指農地地主可以選擇不領現金,改以換回建地,至於建地位於何處,則由地主自行選擇街廓並參與抽籤決定。因此,關於縣政府承諾原地重配一事,個人認為應該是該等長輩的誤解。簡單說明如下:第一種情況,單純的空地(包含農地與建地)被徵收,是絕對不可能原地原配的,況且,並不是所有地主都贊成原地原配!第二種情況,被徵收土地上有合法建築改良物不想被拆遷時,可以依據「苗栗縣竹科竹南基地周邊地區區段徵收申請既成建築物基地原位置保留分配土地審查作業規定」申請房屋保留,但是否真的能夠保留需視有無阻礙都市計劃與該屋主名下全部抵價地面積是否足夠等多項指標衡量方能決定!像位於道路、公園、工業等預定地上的建築物即使申請建築物保留也是無用的,因為保留會阻礙都市計劃!

nojustice:2009年4月徵收在即,許多居民這才知道自家要被徵收?程序上是照法律規定的進行(事後才知道是公佈在農民不知道的地方)?這個計畫早在竹南科學園區誕生時就已有了,歷經何智輝、傅學鵬(連任)與劉政鴻(連任)才付諸實施!而首度對居民舉行說明會是在傅學鵬連任縣長時在大埔活動中心舉辦!當時參與人數超乎縣政府預期,於是又於竹南鎮公所禮堂與頭份地區陸陸續續舉行數場次(場次自行查證),此外,大約於民國97年就已發函所有地主舉行區段徵收說明會,並於同年進行全面性實地之地上物查估,因此,若硬要說至2009年4月才知道徵收,真的是不知可否!

nojustice:縣府僅以公告現值(等於市價40%)徵收,遠低於鄰近地區(以公告現值加40%至60%)?竹南特定區徵收案確實以公告現值徵收(約1.3萬元/坪),但這對98%的地主毫無影響,因為有無加成並不影響抵價地大小(根據了解,全台區段徵收案例中,僅有竹北六家區段徵收有加四成),只有那剩餘2%未申請配地的地主才會虧很大。備註:自救會代表受訪說:現金補償是以「公告地價」計算,正確說法應為「公告現值」。

nojustice:是選擇嗎?根本沒得選,什麼叫理性? 大家知道那些農民平均年紀嗎?至少也有65 以上,叫他上網看,叫他到鎮公所看公告,神經?抵價地配回比例是按照法律規定,地主確實沒得選擇,但這也不能怪縣政府,因為這是全國適用的法規,要怪就去怪立法單位!而我所謂的理性指的是在非得被徵收的前提下,領取現金補償與配回抵價地選項間之取捨(理性自利的經濟人會選擇配地,而不會選擇領取現金,超高的領地比率不僅在竹南徵收案出現,連竹北六家或全國其他徵收案亦是如此,閣下可自行查證)。至於叫老農上網或看公告一事,個人覺得實在好笑,老農沒有子女嗎,還是凡是身為老農的子女都不識中文、不會上網?長輩遇到不懂不了解的地方,做晚輩的不就應該協助了解嗎?讀書是幹嘛用的?記得在傅學鵬時期有印製區段徵收Q&A手冊發至地主手中,該手冊是用中文且白話文寫的,閣下很多疑惑或不解之處手冊裡頭其實都有說明,試問有多少老農子女仔細研讀過?

nojustice:實際上可取回的土地面積平均值僅約 20%左右?到現在還以尚在精算中搪塞,你知道縣府所謂的46%是怎麼得來的嗎? 45 (最低) +1 當作是政府德政?根據土地徵收條例第39條:抵價地總面積,以徵收總面積百分之五十為原則。因情況特殊,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但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曾經農地重劃者,該重劃地區部分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五(與評定地價高低無關)。若您覺得46%偏低,就應該拿出其他縣市的實證反駁縣政府(雖然法規規定抵價地比率以50%為原則,但查證資料中無任何案例超過46%的),此外,請問您的20%左右是怎麼算出來的,我很好奇!46%(或41%)都是整體徵收範圍的抵價地比率,而每位地主實際獲得的比例需視大小街廓之評定地價高低、地主土地之公告現值、地主選擇之街廓位置與都市計劃開發之總費用等諸項因素才能確定,換言之,根據縣政府的說法,最快今年底就會舉行抵價地抽籤分配作業,到時就可知道是距離46%(或41%)比較接近還是20%(若實際與縣政府所言出入過於離譜,想必全部地主都會反彈的,屆時再來抗爭也不遲,也才有據)…。參考公式:原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權利價值及面積計算公式.DOC

nojustice:現在縣府版規劃的工業區那塊地才是最適合區住的?規劃的住宅及商業區根本就不恰當?我也認同該地確實是福地,但並不代表全徵收範圍內唯有該工業地才適合人居住,照您這麼說,人口最密集的仁愛路兩側住家都該拆除,因為不是人住的地方,是這樣子的嗎?
nojustice:新規劃的住宅區位置偏僻,有些為三角形的畸零地,有些位於陡坡,有些更位於變電廠、墳墓上以及未來的工廠旁?嚴格來說,規畫得並不是令人滿意(與竹北六家相比),但也不致於到位置偏僻(看看規劃圖便可知曉),至於變電廠、墳墓旁等也僅是少部分而已,閣下實不該為反對而以偏蓋全。備註:自救會在電視謀體上所使用的徵收計劃圖是傅學鵬時期的版本,與定案版無論在範圍或規劃內容上都有極大差異!

nojustice:縣府都應硬說是區段徵收了,當然沒有所謂的土地原則位於原本土地?唯有區段徵收地主才有選擇配地的機會(竹北六家就是用此方式徵收),政府若是以一般徵收方式徵收土地,那才會人神共憤,後龍科技園區就是最好證明!

nojustice:你知道嗎?那塊工業區(化學用料極多,又位處北方上風處又位處高地,如果有任何差錯,整個頭份精華區會是什麼景況你可想而知?如同89c51所言,園區現狀就已位於頭份市區北方高處,再多一塊工業地也差不到哪去。

nojustice:那為什麼最好的地給工業區?如同89c51所言,工業地當然要緊靠既有園區,在管理上與建設上才會經濟,若是住宅區包圍工業區,這種規劃才令人憤怒!至於為何選在該區,那已經不是市井小民能夠掌控的啦!

nojustice:為什麼一個區域平坦的開發案要用到54% 當作是成本 ( 當然有些綠地要扣除,但是縣府到現在仍然還在精算,想怎樣才可以將帳冊做得漂亮,我只能也用100-46 來算了) 46%土地是要分配給地主的,剩餘土地之用途包括道路、公園、綠地、停車場、工業地等,上述用途除工業地得標售外,其餘皆屬公有,何來當作開發成本之用,強烈建議您詳讀計畫書!!!

nojustice:這個案子既然胸有成竹是合法的,為什麼不是在當初播種是就阻止?民國97年就已進行地上物查估,地主早就有農地隨時被徵收的準備,繼續種植只不過是搶種一期賺一期的心態罷了。
有話好說地政學者:以「雙掛號」通知地主並不洽當?很多地主早已死亡?縣政府以雙掛號通知地主乃依法行政,即使通知方式真得不是很洽當的話,那也應該怪罪於法規「制定者」,而不是法規「執行者」,不是嗎?此外,地政學者光只會批評做法不洽當,為何不更積極地提出其所謂洽當的作法供外界評論呢?而另關於其表示很多通知函都是寄給已故地主一事更是滿腦疑惑,試問該學者統計過已故地主所佔的比率了嗎?所謂的很多到底是多少為何不說出個數字呢?再者,若通知函果真寄給已故地主,試問這是縣政府還是地政事務所的錯,應該是遺產繼承人自個不辦理繼承的問題才對吧!

有話好說地政學者:縣政府會把最小抵價地面積規定得很大,讓地主無法單獨持有抵價地?若無最小抵價地面積之規定的話,確實可讓所有申請配地之地主各自擁有抵價地,問題是如此將造成眾多過小零碎無法建築之土地出現(例如配得10坪等),這對整體市容與都市發展上並不是件好事,因此,為兼顧上述二者,規定最小抵價地面積乃不得已的手段。至於學者所言縣政府會把最小抵價地面積規定得很大一事,試問最小抵價地面積已經規定出來了嗎?很大是多大為何不講出數字(多少坪)呢?規定得大,雖會造成小地主們必須共同持有的缺憾,但也因此使得整體市容與都市發展朝向更優質的方向發展;因此,對於這個議題只能說規定多大多小有利有弊,魚與熊掌無法兼得,端賴政策制定者的智慧了。

有話好說地政學者:法律條文雖然有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至少能夠領回的比率,但是,當實際領回時,大抵都是低於這個數字的?法律只規定全部抵價地佔整體徵收面積的比例(土地徵收條例第39條),並未規定個別地主的配回比例;根據官方的說法,每位地主實際可配回的比例不盡相同,主因之一乃在於地主選擇的抵價地之評定地價高低所致,簡而言之,若選擇之街廓鄰越大的馬路,所配回的比例可能較低於整體比例,若選擇於較小街道則反之。

有話好說地政學者:未來領回的土地是座落在哪裡,根本也沒有說清楚,都是未知的?地主之抵價地位置,乃以自行選擇街廓再進行抽籤依序分配決定。由於此時尚未進行配地程序,除非神仙否則沒有人會知道領回的土地是座落在哪裡。

有話好說自救會代表:地上物補償標準何在,地主都不清楚?地上物補償標準主要依據「苗栗縣辦理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自治條例」與「苗栗縣辦理徵收土地農作改良物水產養殖物及畜禽查估補償自治條例」,地上物查估的依據在說明會、公聽會、公文與新聞稿等早已表示,硬說不清楚不知道就不曉得該說甚麼了(縣政府沒印條文給地主倒是真的)。

報紙媒體:怪手開進農田 大埔農民無語問蒼天?土地徵收條例第20條「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應發給之補償費,應於公告期滿後十五日內發給之」,又第21條「被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之所有權人,對於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之權利義務,於應受之補償費發給完竣時終止」,第26條「未受

在地人

最近少數地主以苗栗縣政府假藉整地名義行破壞農田一事,以弱勢者的姿態反對竹南園區都計案徵收,並向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四處投訴、指控,並以不實訊息誤導外界企圖取得各方的支持與憐憫…。

其實,無論報章雜誌、電視與網路等新聞媒體,或許只為單純滿足新聞報導需求而已,殊不知已淪為有心人利用之媒具;在未經仔細查證情況下,單憑反對者一方之言論就貿然大肆報導,導致外界對縣政府一片撻伐,不但使得縣政府一再疲於澄清,98%地主權益亦遭受嚴重影響,故著實有必要讓外界了解事件始末,以正視聽:

事件原委:許多地主為爭取更優渥之徵收條件(例如抵價地比率由46%提高至50%),因而向民代請求協助,在聽信民代之言(不要繳交權狀;不要申請配地;有事我負責)下,未於期限內申請配地,因而喪失配地資格,於發現事態嚴重後向內政部提出訴願亦遭駁回,在權益受損求救無門下,才以毀壞農田、糟蹋五穀一事借題發揮,企圖以社會輿論阻饒土地徵收!

備註:媒體應向苗栗縣政府查證

參考資料:

1.2009/6/3,自由時報:「劉政鴻說,今天是地主登記申領抵價地的最後1天,請尚未登記的近300名地主把握最後機會,今天登記可以抽籤換地,明天起只能依公告現值領取補償費,且沒有加成;他並說,聽說有部分地方人士鼓吹地主抗爭、不要登記配地,他呼籲地主們不要被有心人誤導,以免未來利益受損,無法補救」。

2.2009/6/10,苗栗縣政府行政處新聞稿:「康委員不但不了解相關行政程序,還於六月二日任意散播不當言論,要求地主不登記抵價地的申請,造成未登記地主的權利損失,康委員你怎麼負責?」。

3.2010/06/24,中國時報:「地政處副處長陳斌山說,部分地主未在期限內登記抵價地或完成補正手續,縣府三度展延到去年底,截止後卅多名地主向縣府訴願補請抵價地或補正、另有五人要求原址配地,內政部目前駁回九件,九件決定仍可申領抵價地」。

4.2010/07/07,聯合報:「吳揆昨天會見劉政鴻,聽取苗栗縣5項重大縣政發展方案,針對擴大竹科竹南基地周邊地區特定區案,吳揆表示,竹科已獲准在竹南地區興建,縣府已完成所有136公頃土地徵收、地上物補償,獲9百多位地主同意,僅20幾位地主強力抗爭,在申領抵價地截止日前拒絕登地配地」。

5.2010/07/08,聯合報:「國民黨團20餘名議員與竹南鎮長謝清泉、前立委陳超明及支持開發的地主則在議會開記者會聲援縣府,陳超明、謝清泉都指,此案是有政治人物因選舉恩怨,慫恿部分地主不要申領抵價地,地主蒙受損失才後悔,但已公告期滿,才掀起風波」。

我們的島

「我們的島」 將在 下周一 晚間十點
推出「大埔農地受難記」&「灣寶農民戰役」
歡迎大家準時鎖定 公視十三頻道!
http://www.youtube.com/watch?v=8Gi1SM3Dy80

小小

聽說苗栗縣一大堆官員站出來支持搶地.官員愛工程.有很多已徵收土地不用.又要去強搶.為何.利益嘛.苗栗長期用錢選舉的文化.選出一堆欺民惡官.只有康世儒愛護土地仗義直言.可敬佩.國民黨你鴨霸欺負農民.全國看到了.

村長

六四天安門事件的台灣農民版,只是農民對抗的不是坦克,而是挖土機及人民保母.

小小

台版天安門事件.粗暴搶地舉國嘩然.8月8日林口體育館.世界饑餓日.來吧.讓大家看到.苗栗縣政府.如何糟蹋食糧.

素素

看sadapeopo拍的農民趕麻雀影片再看怪手在農田裡挖
這些都是台灣農民的惡夢

無風不起浪

任何事是無風不起浪....
除了XXX家並未徵收外,還有更令人吃驚的是,聽說XXX在後龍要蓋高鐵站的周邊買了一大堆地目的就等高鐵站完成他就發了,現在高鐵站暫緩所以他應套牢了不少~ 因此現在XXX就跟瘋狗似的盡量挖東牆補西牆,所以最可憐的還是農民.

小小

原來全球十億人饑餓.再十天就可收割稻米.如此糟蹋.劉政鴻你必饑餓而死.天理昭昭.必有果報.

小小

苗栗縣縣長室037-362586.037-363356.大家一定要打電話.剛他的秘書小姐.說我不是苗栗人.沒資格管.還說苗栗是民主國家.還說要告我騷擾.當然強調合法.請的小姐和縣長一樣橫.

小小

劉政鴻很無恥.三立拿圖片他家附近都徵收.只留他自己家.真不要臉.拆別人房子.田地.獨留自己的.公園婦女都想幫大埔居民.

syutan

真無恥!!!請問我們該如何幫他們??

生氣

今天和一位來自竹南的人說你們竹南大埔上CNN,結果....他竟然回我.他們不住那裡.那是隔壁.他們不是田橋!

我的媽呀!!!
所以..大家要幫幫農民.要讓更多人看見這些影片!!!
什麼田橋?
田橋也是他們自力更生的財產.田僑有罪呀?
生氣

小小

昨天來台北抗議大嬸.形容憔悴.就像我們鄰居單純善良古意村婦.面對此浩劫.她欲語含淚.無耐無助.悲痛欲絕.家園被粗暴毀壞.苗栗縣如此殘暴.不小心會死人的.可憐.大家一定要幫幫她們.

小小

全民運動.當看到縣長劉政鴻偷吃我們農民辛苦種的米飯時.馬上搶下他的飯碗.他不配吃米.全球上億人沒飯吃.他竟敢對米糧不敬.竟敢如此糟蹋糧食.做出天地不容惡事.必有惡報.全球公敵.

同是受害者

好可憐
這樣的苦
走過同樣路的人感受特別的強烈
我到現在聽到挖土機的聲音
依然恐懼

ching

我想請問政府毀田的原因與理由!!

無意間看到這段影片~很想更加深入了解情況!!

而到底是什麼天大原因讓政府要把農民們辛苦種植稻苗就這樣毀了?
農民到底做錯什麼? 不能用罰錢解決事情嘛??政府不是最愛罰錢了?

醬把都快收成的稻子毀了?不是浪費食物?浪費了農民整年的辛苦?

政府不知道農民一整年賴以維生的經濟來源全看這季收成好壞?

醬不是要農民餓死?? 不能給期限請農民遷移? 就是硬要毀壞稻田?

小農民

眼淚已經哭乾!

Sky

我的心好痛,農民何以維生?白鷺何處為家?

11

加入時間: 2007.04.23

我們的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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