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街友?是消費?還是消費街友?

文字-A A +A

日前演藝圈出了一個『黑人』事件,作公益或圖私利被社會質疑。現代社會好人難為,非得小心不可。政大NPO-EMBA平台要推廣街友賣雜誌是否應該更加謹慎,才不致變成『消費街友』,不致掉入如『黑人的愛心』那般的無奈。

是街友?是消費?還是消費街友?

 

日前演藝圈出了一個『黑人』事件,作公益或圖私利被社會質疑。現代社會好人難為,非得小心不可。

稍早收到屬名政大NPO-EMBA平台 的一封信,『溫馨五月,政大社區學習研究發展中心之「NPO公益論壇」推出「搞創意挺公益」系列』,『另外,您有沒有發現最近台北街頭多了一份雜誌《The Big Issue大誌》,交由街友販售,使其得到自營生計的機會。。。。。』

我還因此很熱心的馬上回信,表達個人意見如下:

政大NPO-EMBA平台   請轉寄給李取中先生 歡迎討論

我也關心過街友,我認為要幫他們憑一己之力回到社會,最重要的一件『很小的大事』,就是如何讓他們每天有個免費梳洗身體和頭髮的地方。

因此我建議過內政部應該編列預算,購買街友洗澡的40尺貨櫃車,定時定點巡迴於各地街友聚集處。
 
衛生和外表若不改進,他們和社會的距離不可能拉近。

沒想到,稍晚在Peopo上就看到了dino.utopia 所報導的民視新聞『賣雜誌的街友』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54861 , 看到二十六歲年輕英俊的劉子承說,當不了老闆寧願流浪。民視採訪記者的問話:『所以你認為在自己在你自己能夠創業之前,你寧願作一個街友』,使得受訪者猶豫了兩秒鐘之後說:『對』。

你不覺得有問題嗎?

我們應該先定位街友的定義,如果像劉子承這麼標緻、有條件的年輕人,只是他把街友當一種職業,至少在他創業之前如此,是否會扭曲社會對街友所付出的愛心?是否會剝奪『真街友』,那些為生存而掙扎的極弱勢族群的受關切的空間?是否會像明眼人從事按摩業一般,排擠了視障者賴以生存的微弱條件,即使算是特權?

合理的設計或機制,讓街友有機會回到社會,絕對是一件正面有意義的事,政大NPO-EMBA平台要推廣街友賣雜誌是否應該更加謹慎,才不致變成『消費街友』,不致掉入如『黑人的愛心』那般的無奈。

 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0/04/26

FB留言板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黃金女郎

今天上課時老師介紹三則街友報導:
1. 主流媒體報導:龍山寺負面街友表現-髒亂-毆警-偷香客.
2. Peopo報導:活廣告街友工作14小時的一天800元.
3. Peopo報導:捷運站穿橘色背心街友賣100元 "The Big Issue"雜誌,一本賺50元討生活.

感想:街友也有不同層級,可憐之人或許也有可恨之處. 如果社會能幫助街友心靈重建,沐浴整髮更衣消除髒亂形像,讓街友升級,再輔以工作機會改善生活,但是不濫用普眾悲憫,街友自尊自重自惜,也能漸與社會融合自立.大家掏出一百元買多方閱覽性雜誌,也算全民文化提昇,一石兩鳥,共襄盛舉.則The Big Issue 承襲英國作法,應予肯定.值得其他文化事業傚尤.只怕強勢街友剝奪弱勢生存.

K

台灣版的big issue有很大的倫理問題,請參考這篇文章。

http://blog.roodo.com/timojazz/archives/12290893.html

大暴龍

明海兄這段:"如果像劉子承這麼標緻、有條件的年輕人,只是他把街友當一種職業",我可能不太同意,其實當街友對他來說是一種”狀態”而不是一份職業,他不敢租房子睡在路邊,只為了儘早存到所需的”創業基金”,吃飯花費也是賣雜誌所得,而他不願意再找其他工作,是因為賣雜誌反而是”被剝削”較少的。
賣雜誌對他而言就是一份工作,也是他目前的職業(他們自稱銷售員),更不至於如明海兄所擔憂:”是否會剝奪『真街友』,那些為生存而掙扎的極弱勢族群的受關切的空間?”據我這段時間的瞭解,我們所要擔心的是,有多少街友能坦然站在捷運出口,面對過往行人的眼光?甚至願意到捷運站一試?假如明海兄到社福中心參加過說明會,就會更清楚實際狀況。
一本雜誌交由街友來販售,如總編輯李取中所言:街友只是銷售管道;那到底買雜誌的人是喜歡這本雜誌,或是想幫助街友有份工作?我認為由這個角度來思考,事情就單純多了!因為我看到幾位街友因為有份”穩定”工作,已經開始租房子,算是有個”家”了。

謝明海

謝謝大暴龍的詳細說明。

所以我說 『我們應該先定位街友的定義』到底街友是指哪些人,或哪些人不屬於街友。

沒想到連職業兩字也需要定義。

可見大暴龍很認真。

歡迎關心街友的朋友們踴躍討論。

好奇寶寶

寶寶很久沒看電視,對流行語彙「黑人事件」,不清楚。找到這篇報導,就野人獻曝一下。

http://blog.udn.com/ntlutw/3954440

好奇寶寶

這篇報導講的更清楚:

假公益賣潮T挨批?黑人委屈落淚
http://stars.udn.com/star/StarsContent/Content25076/

8

加入時間: 2007.07.22

謝明海

加入時間: 2007.07.22
2,311則報導
402則影音
6則OnTV

誰推薦本新聞

作者其他報導

我心目中的文化部長

2024-04-18
瀏覽:
1,260
推:
3
回應:
0

給2024-05-20 之後的新內閣大大掌聲

2024-04-16
瀏覽:
2,590
推:
6
回應:
0

Seuswa 一幅 2,500 美元的作品

2024-04-07
瀏覽:
4,428
推:
27
回應:
0

觀眾、演員、導演、 監製、發行人、劇本

2024-04-04
瀏覽:
6,262
推:
39
回應:
0

20240403地震的啟示

2024-04-04
瀏覽:
5,008
推:
14
回應:
0

回應 我們亟需更積極的數位發展部

2024-03-31
瀏覽:
3,996
推:
2
回應:
0

有心插柳柳成林 再談peopo的前世今生

2024-03-29
瀏覽:
3,089
推:
4
回應:
0

PEOPO 每一位公民記者自己就是一條船

2024-03-28
瀏覽:
3,310
推:
9
回應:
0

老舊公寓不都更的社會責任

2024-03-20
瀏覽:
7,106
推:
51
回應:
0

廣泛的向有才華的人學習 (三)

2024-03-19
瀏覽:
7,910
推:
54
回應:
3

是街友?是消費?還是消費街友?

搜尋表單

目前累積了186,940篇報導,共12,790位公民記者

目前累積了186,940篇報導

12,790位公民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