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在台反歧視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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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2月,台灣發現第一例愛滋(AIDS)病患,為外籍過境旅客。直至今日,多年來愛滋感染者以及關心愛滋議題的朋友們,用身體、淚水去推進台灣的改變。每一個重要事件的背後,都述說著一個屬於他們的故事,茲將這些故事串連,與讀者分享這25年的歷史。

1988年2月,台灣開始免費提供愛滋病治療藥物AZT,對於CD4過低、病毒量過高或已經發病的愛滋感染者而言,有了第一次希望。

1988年12月,世界衛生組織(WHO)將每年的12月1日定為「世界愛滋病日」,目的是為了提醒世人愛滋病已在全球蔓延,而非僅在特殊族群身上傳染的事實,並鼓勵全球各國透過不同方式,推動各項政策、研究、預防、照護等活動。而台灣,也開始每年加入參與世界愛滋病日的活動。

1989年7月,開始進行役男全面篩檢愛滋病毒(HIV),自此開始,未當兵的愛滋病毒感染者免役,已當兵的感染者一經驗出,則即遭退役。

1990年12月,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民國七十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總統公布(華一義字第7210號令)實施。

1994年12月,韓森(張維)-第一位公開站出來為感染者發聲的愛滋感染者。

1995年,何大一博士將兩大類當時已有的抗愛滋病毒藥物(反轉錄酶抑制劑和蛋白酶抑制劑)中的2至4種組合,一起使用於控制愛滋病毒,俗稱「雞尾酒療法」。

1998年,愛滋病毒(HIV)感染以健保重大傷病給付治療。

2003年,國內第一例愛滋人權訴訟-感染愛滋病毒的陳醫師爭取工作權利。2005年地方法院判決陳醫師敗訴;2006年再上訴,最高法院仍維持原判決。

2004年,監所內藥癮愛滋感染者檢驗結果,爆增一倍之多。

2005年1月,行政院衛生署公告「行政院衛生署辦理孕婦全國篩檢愛滋計畫」,並自1月1日起全面實施免費孕婦產前愛滋病毒(HIV)篩檢試辦計畫。

2005年2月,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第七條修訂通過,愛滋治療費用正式離開全民健康保險的給付範疇,回歸衛生署公務預算支應。

2005年12月,行政院核定「愛滋病減害計畫」以因應目前毒癮愛滋個案遽增。計畫內容包括:清潔針具交換、愛滋衛教諮商輔導站、替代療法。

2006年11月,愛滋感染者亞輝在西門町展開全世界第一個愛滋感染者的街頭活動:FreeHugs for HIV/AIDS「愛之抱抱」。

2007年1月,1月1日起為保障愛滋病患就醫隱私,衛生署推出醫療卡新制度。

2007年7月,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7月11日總統公布施行。

2007年8月,因權益保障條例、反住宅歧視草案通過-「關愛之家」落戶社區,免遷定讞。愛滋感染者之居住與收容權益獲得法律積極保障之里程碑,並確立對於愛滋感染者之照顧,應以「回歸家庭」為原則。

2010年6月,台北市衛生局開出全國第一張企業違反愛滋感染者工作權罰單,罰款30萬元,這是國內愛滋感染者權益保護的里程碑。

 

25年後,我們一樣面臨到新的挑戰,無論是感染族群年輕化、邁入老年的感染者照護議題、政府提出因愛滋治療預算不足,考慮改採部分負擔議題等,讓我們更深切的感受愛滋,不僅是與「特殊族群」有關,也是跟所有的世界公民有關。如同2010年7月在維也納舉行的「第18屆世界愛滋病大會」宣言:「Rights Here, Right now」─人權在這,刻不容緩,強調對付愛滋病毒應以維護和促進人權為前提,有尊嚴的保障受愛滋病毒影響的人群,強調自決、平等的提供醫療及維繫生命有關的預防與治療計劃,並需要所有人迫切地採取行動,一起努力。

吳紫維/前露德協會社工師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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