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警察去管理道路工程 叫消防單位去搞登山活動管理 太不靠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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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警察去管理道路工程 叫消防單位去搞登山活動管理 太不靠譜了?

 

※ 為官一任,是造福一方,還是貽禍一方?是流芳百世,還是遺臭萬年?老百姓心如明鏡,口碑歷歷,幽有神譴,明有王法,無奈官心著處迷! ※

 

「使雞司夜,令狸(按,指貓)執鼠,皆用其能,上乃無事。《韓非子》」叫雞來司晨,要貓來捉老鼠,這就是用他們的專長做事,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亦即不在那個職位上,就不參與規劃那職位上之事。在一個組織裡尤其是官場上,各有各的職掌業務,就是「廣立機關,設官分職」的要旨,在清楚業務、分別負責,進而共同達成國家目的,若有必要時政府各部門仍須相互配合,彼此協調、協助,也才能達到「行政一體」的便民目標。這就是各依所擁有之專業領域與職權進而相輔相成,共同達成政府施政之終極目標。

日昨(2019.08.16)報載,「一場豪大雨高雄未宣布放假,高雄林姓女子騎車上班,經岡山區崑山西巷水利局工程,工地挖洞疑未用鐵板鋪路面,也未見有護欄防護,市長韓國瑜竟要求警方檢查、拍照,警察被叫去清查全市施工道路、溝渠等工程,還要拍照說明,引發基層官警不滿,怒指這些是包商、監工及監造單位的工作和責任,並非警察專業。」這連行政院長蘇貞昌也看不下去,他在接受訪問時就指出,「警察應當是維護治安而不是工安,凡事都想靠警察的思維是非常不當的,『當年我從當縣長,一直到今天我當院長,我從來不會叫警察去做不是警察業務該做的事』,蘇貞昌呼籲韓國瑜,『不要這樣子操警察,警察有警察的專業,應該尊重。』」

高雄市警局這絕對不是先例,看看2016年11月,台中市消防局既撈過界又大辣辣的訂出且公布實施「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迄今仍為登山界之「心頭大患」(此條例不廢或大修,所謂的山林解禁,攏是假)?且看整部「消防法」共47條中,幾乎跟山、跟登山無關,若硬要牽扯的話,也僅有第16條(設置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各級消防機關應設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以統籌指揮、調度、管制及聯繫救災、救護相關事宜。」與山難發生後成立「救護指揮中心」勉強沾了一點點邊?真不知道消防局為什麼要去「攬」這個「登山活動管理」?據悉,該等長官後來還高升到中央單位任職?這又是現代版「好樣」的「升官圖」嗎?升官者的臉笑了,但基層執勤者的臉卻綠了!

內政部警政署網頁上不就說了:「法令上無明文規定者,為避免行政機關沿循舊例,動輒請求警察協助,應本『權力分立原則』,凡與治安、交通無關事項,各警察機關應堅守『國家分官設職,各有所司』的立場,本署亦堅決反對不合警察職權及其行使方式,地方政府若有逾越現行法制現象,各警察機關應適時說明,捍衛警察職權。」看看今天的警政單位及消防單位有「堅決反對不合職權及其行使方式,捍衛警察、消防職權」嗎?消防單位的「捕蜂捉蛇」、甚至是現在的「登山管理」、「山難搜救」的「業務」,不就是這樣來的嗎?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7條就明載:「各機關對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應賦予一定範圍之工作項目、適當之工作量及明確之工作權責,並訂定職務說明書,以為該職務人員工作指派及考核之依據。職務內容變動時,應即配合修訂職務說明書。」建議警政署及消防署如果上述業務真的有需要接手,就請修警政及消防等有關之法令,讓職責法制化,讓基層警、消執行勤務時有所依據,甚至無可推卸!

政府分官設職,各有所專亦各有所司,絕對不容紊亂,否則,該管的不出來管,不該管的被逼出來管!這似乎已經嚴重扭曲「行政倫理」的意旨?在行政體系中公務人員在角色扮演時應掌握的「分際」不應該遵守嗎?高雄市長的這種指示,似乎也已經違背公務員在執行勤務時應遵守的本業行為規範?這樣「亂幹」,行嗎?行!因為市長說行,就行!盡管基層官警反彈,但市警局也只能做出「配合」的回應!這或許就是「為官之道」吧?如果想升官,市警局就應該進一步搞出個「道路工程管理自治條例」,把業務版圖做大,才能獲得長官「關愛的眼神」?奉勸警察單位攬到「道路工程管理」的業務之前,絕對要記取消防單位撈到「登山活動管理」的業務的「痛」,堅決反對不合業務職權及其行使方式的相關要求!

「當我看見一個市長對事務官頤指氣使、盛氣凌人時,我緊張地想問:嘿,你知不知道他們才是真正的主角,真正的力量所在?做首長的教導他們、愛護他們、激勵他們、培養他們都來不及了,你還踐踏他們?你以為你是誰?(龍應台/2016.04)」在企業界有一種說法,「能力愈強的老闆通常愈容易接受部屬的專業建議,而能力愈弱的老闆則愈容易一意孤行。」誠哉斯言!平庸的長官他絕對不會承認自己的「自顧無長策」!美國人有句名言「總統是靠不住的」,而在台灣,連地方首長也是靠不住的、掌握權力的官員是靠不住的、政府是靠不住的?這也靠不住、那也靠不住,難不成基層警消或老百姓只能徒呼「哇靠」嗎?

~ 百岳老查 2019.08.19.

 

附 記:

1.本照片引自2019.07.05.台灣好新聞網站(玉管處提供/施博文攝)。該報導指出,登山隊伍互相照應,自律安全才有可能帶來更大的登山自由。另,雖然山林管制即將有所鬆綁,但自然環境具備不確定性之風險,更應適時提升自我應變能力,惟有謹慎自律,才能帶來更大的登山樂趣與縱橫山林的自在!

2.不管是叫警察去作道路工程管理,或是叫消防隊去作登山活動管理,都不是正辦、都在紊亂政府分官設職的意旨。於行政體系中,公務人員在角色扮演時應掌握的「分際」,以及應遵守的行為規範,絕對不能因為長官的「突發奇想」或「錯誤指導」,而破壞公務體系的行政倫理!

3.「不靠譜」,中國大陸的用語,是比喻那些不切實際的言論、意見、方案、計劃、措施等,也就是說這種種已經遠離公認的準則和規範,會衍生一些不好的後果。

百岳老查回應1:

有網友留言說,「可笑.....準備拿掃把加畚斗..打戰的人說的話..你也信...可惜了..百岳老査」。百岳老查則回應說:

歷史殷鑑,「王安石創行新法,繁急擾民,宋家元氣,從此索然,此皆擾亂之流害也。」而民主時代,國家領導人乃至於地方政府首長之施政,率以國家法令及行政制度為度,「何時俗之工巧兮?滅規矩而改鑿!《楚辭》」,規矩不是不可改或不可廢,改或廢的目的就是希望讓規則、制度更完善有效且可行。為官之道很忌諱「隨興演出」而扭曲或破壞制度,造成體制運作上的紊亂或扞格。百岳老查之所以對之前的台中市府以及現在的高雄市府這些「措施」很有意見,為文予以「指教」,一則法制化,讓辛苦從公的基層公務員執行勤務有所依據;二則希望為人首長者一旦發現自己之指導(示)有誤,則要速予導正且補救,最不可以為了「面子」而一意孤行,致行政或制度之崩壞,不但影響效率,亦影響基層人員之士氣?官場豈可兒戲!  百岳老查 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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