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校園臨時停車場未架設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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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庭亘、莊雅琇/報導】文大校外臨時停車場未架設監視器,機車糾紛常出現無法舉證,導致學生求償無門的狀況,文大地理系學生陳嘉玟表示,停學校都沒有什麼監視器,也不太好處理。

 

文大全商系學生 唐豪辰:
我之前就被用倒了兩次吧,也是沒有寫紙條,所以就自己衰。

 

士林分局交通組巡官 陳怡偉:
我們都是以道交條例 來做所謂的裁罰依據也就是這個路權的大小是由道交條例來說明的,所以如果他不是道路範圍,我們警方可以受理碰撞的痕跡相片,現場的狀況我們都會記錄,差別在於最後沒有所謂的初步分析判表,也就是結論是我們沒有辦法去歸屬他的路權大小是在哪邊,因為這不是道路,頂多就是幫你們記錄這些事情怎麼發生,碰撞點。如果可以的話,如果是有監視器的話周遭有監視器的話,是可以協助調閱監視器可是因為不是道路範圍,就由你們自己去講賠償的事。

 

旁白:
文大校外共有1365個機車停車格供師生作臨停,但臨時停車場並未架設監視器及不能為場內發生的事故提供有效證據。

 

文化推廣部法律系講師 康皓智:
如果今天談不妥的話,那恐怕就要對簿公談那針對對簿公談的方式,我是建議各位同學不見得要做一個起訴的動作,你其實可以透過一個很簡便的方式叫做支付命令支付命令呢,是一個在我們民事訴訟法上求償很簡便的方式,支付命令的撰寫也相當的簡單,你只要在書狀上面,簡單的敘述為什麼今天有一個債務人,對你負擔這樣一個債務附上我剛才在第一個問題所講的相關的物證把那個金額寫上去,去法院你只要支付500塊錢就可以簡便的發一個支付命令相關的範例,同學在網路上都找得到,這也不用律師各位同學就可以簡單地透過這樣的方式,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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