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安樂」之後,隱性問題漸漸浮出抬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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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4日,「零安樂」施行至今已超過十個月,是否有達到當初預想的效果呢?,往年因收容空間不足,但仍有太多的貓犬因各種原因被通報,最終被捕捉進收容所,收容所空間經常爆滿,通常在公告12天之後,執行了人道處理,以確保有足夠的空間持續收容被捕捉進收容所的動物。

 雖然現在「零安樂」已正式施行,但「零安樂」後,收容所內的動物,真的就「零安樂」了嗎?過多的犬或貓同時在擁擠的小空間活動,造成籠內動物的壓力不斷增大,動物對峙的情況相對增加,容易發生互咬受傷的慘狀,甚至可能食物來源不足,搶食而互咬的情形嚴重,收容所內的動物得不到好的照顧,也沒有足夠的活動空間,造成悲劇不斷上演。再者,無論在收容所內互咬受傷,或是被捕捉內所時,就已經生病或受傷,無論生病重症或受傷嚴重,經獸醫判定無法復原者,也會因為收容所內的醫療設備資源不足,無法得到合適的醫療及後續照顧,甚至不會施作任何醫療行為,且又已施行「零安樂」,那麼,病重等無法復原的動物,就只能在痛若哀嚎中漸漸淍零,因為無法得到醫療照顧,又不能施作人道處理,其實已經枉費了「零安樂」的美意。簡言之,不能解除動物痛苦,使其安安靜靜的離世,只能在痛苦中逝去短暫的一生。「零安樂」究竟是流浪動物的救星?還是流浪動物的另一個地獄?答案已經漸漸明朗。

圖為新竹市某獸醫院。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今年三月,被通報受傷入所的重傷杜賓犬,左後傷口見骨,傷口處有大量蛆爬行,入所後,也並未實施清創傷口等醫療,因為已經實施「零安樂」,故所方也無法任意為其重症犬隻執行「安樂」,待一天一夜後,民眾於官網發現重傷杜賓犬後,領養帶出治療。

 俗稱十二夜條款的「零安樂」,在立法單位及動物保護團體協力之下,匆匆將「零安樂」順利三讀通過了,原本是立意良善的想減少安樂健康動物的數量,但卻並沒有建立完整的「零安樂」之後的配套措施,以至於衍生出更多的動保人士與收容單位之間的衝突。雖然快速的通過了十二夜條款,但卻沒有先解決收容單位目前的困境,首先應該要先增加收容空間,因應來不及被領養而爆滿收容所,同時建立完整的精確捕捉條件,除了要求通報民眾確實提供流浪動物造成各種困擾的證據,同時也要對地方民代加強宣導,不應該施加壓力給捕捉單位及收容單位。而有些情況是地方民代要求進行流浪動物的捕捉或清除,卻無論其是否造成環境髒亂、追車甚至咬人等衝突,毫無理由的對收容單位施加壓力,已經違悖精確捕捉的定義。也有里長和里民自行捕捉,卻要求收容單位全部接收。另一個重要的點是應該要增加人員編制,使得足夠的人力能在「零安樂」之後,應付不斷爆滿收容所而增加的工作量。但農政單位表示,各級主管機關,都在實行人員精簡,各部門也都在現行人數編制下搶人,所以根本不可能增加收容所的工作人員,醫療硬體設備不會更新,醫療資源也沒有增加,無法即時發現動物受傷,並給予適當的治療與照顧。為了因應「零安樂」之後而暴增的工作量,許多收容所更積極對外招募志工,志工可以協助維持環境乾淨整潔,可以分擔收容後續的工作量,最重要的是,收容單位內的動物,可以經由志工對流浪動物的社會化,害怕人的動物經過親訓,漸漸開始接受人類,重新建立動物對人類的信任,再由志工用心清潔並整理狗狗的外貌,使其變得可愛親人,如此更能提高狗狗的領養率,幫每一隻流浪動物找到一個溫暖且愛他的家,才是所有志工最終的目的。另外社會上其他動保團體或愛護動物人士,不定期會到收容單位拍攝所有動物的照片,再將照片發表至各式平台,如臉書,增加動物的暴光率,期望被更多人看到,期望增加領養率。

圖為臉書名為「新竹流浪動物收容所照片公告區」,由民間愛護動物團體組織,定期為新竹縣市兩處收容所的動物拍攝照片,期待讓更多人看到所內的可愛動物,期望藉此提高領養率。

 

 

 「零安樂」政策的執行,卻沒有完整的配套,也沒有增加收容單位的補助,更無法增加人員編制,甚至無法有效管制源頭,最後只能仰賴為數不多的志工盡力協助,錯誤的政策,直接拖累收容單位基層的行政效率,也直接消耗掉大量的社會成本,在無法有效推出解決方案之前,只能期望民眾飼養觀念提升,為動物結育,外出時繫上牽繩,不走失不棄養等。

 

 是「零撲殺」還是「零安樂」?其實現在普遍稱作為「零撲殺」,雖然有收容單位因守法而不再執行「安樂」,卻是眼睜睜看著重症動物痛苦死,但也仍然有收容單有條件式的繼續執行「安樂」,在「零安樂」執行滿月時,宜蘭收容所爆發傳染病,於是「撲殺」了所內72隻流浪動物。台北內湖收容所,也有民眾送7隻幼犬進收容所,檢測犬病毒性腸炎為陽性,因腸炎是傳染病,擔心傳染至所內其他動物,經內部程序通報,及法定授權,兩小時內立即全部安樂死。所以屬於傳染性病毒的犬隻,仍會被「撲殺」,並不可能完全執行「零安樂」,所以「安樂」仍有存在的必要性,因此,在實質的使用上應稱作「零撲殺」。

 

 而目前,台北市政府為遵行「零撲殺」政策,將訂定收容動物人道處理判定標準及程序草案。動保處也表示,盼年底前可完成訂定草案,但仍須通過台北市動保委員會審議,若審議通過後就施行公告。 動物保護處技正林修億解釋,草案訂定內容案例包含收容所動物罹患腸炎、瘟疫或重殘、半攤、大面積燒燙傷、衰老等狀況或感染人畜共通傳染性疾病、無法親近其他動物或人類,經訓練後無法改善等。

 

公視記者/貓貓 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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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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