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南鐵東移全線自救聯合會到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遞狀檢驗司法節操,控訴官官相護的「依法行政」!

文字-A A +A

公民記者:朱水文

這是一種反差的教育?!民眾納稅是要得到舒適生活,結果是民眾要自費蒐集證據,從北到南到處奔波,甚至請律師協助打官司?

高雄市楠梓高等行政法院門前廣場一座雕塑品,解說牌上如此說明者:

司法透過博愛與智慧,實現公平正義,保障人民權利,安定社會秩序,維護國家福祉,促進世界和平

2017年09月22日早上十點反南鐵東移全線自救聯合會陳致曉表示:

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體正義

       南鐵自救會在本案都市計畫審議過程中,竭盡心力調閱公文台南市政府、鐵工局、內政部檢附公文卷、頁、圖、表(其中甚至包含政府都號稱遺失的公文)證明「南鐵地下化不需東移、東移無增公益性、土徵毫無必要性」!

       台南市政府與鐵工局面對民眾質疑時,總是以「行政院只有核定2009年案」、「尊照經建會2007年函指示」來辯駁「南鐵沒有東移」與「南鐵東移必要性」。顯然,官僚眼中只奉上級為真理,全然不顧是非真相。然而,「行政措施是否侵害人權」之判斷應依存於客觀事實,而非依存於行政機關科層權威。

       南鐵東移案是個不折不扣「政府不用公有地,濫徵私有地」的違法、違憲土徵案!政府明知自己無理,卻選擇用警力在程序中壓制百姓話語權,包庇敷衍官僚謊言,甚至動用警力驅離異議者。2012 年遮遮掩掩的都計說明會、2013年有如刑場的都計小組會議、2015年動用警力強抬學者專家離場的台南都計審議會。2016年以政治語言壓倒居民提證的內政部都委會?

       要實現「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並不須如本案興辦事業將地下軌道設置於原軌道東側民地、導致徵收大量民地才能施作,有違土地法施行法第49條「徵收土地於不妨礙徵收目的之範圍內,應就損失最少之地方為之」、大法官釋字第 409 號「非謂合於目的及用途者,即可任意實施徵收」、憲法第15條「人民財產權應予保障」。南鐵東移之源由為「土地開發、財務考量」,顯與釋字732號「不得為土地開發之目的,徵收非必須土地」所揭櫫對人民侵害最小原則不符。此外,在本案說明會與審議程序中,未能通知居民敷衍提問隱匿資訊限制發言剝奪居民參與會議、甚至動用警力排除異議拒絕舉辦行政聽證,亦有違大法官釋字第 709 號與739號之意旨。

   

自救會將一一追究其中實質與程序的不正義,記者會後律師到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藉由訴訟看法官的智慧,如何實現公平正義?來釐清南鐵東移案的必要性及公益性!

FB留言板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1

加入時間: 2010.06.18

天地人心

加入時間: 2010.06.18
1,668則報導
650則影音
0則OnTV

誰推薦本新聞

作者其他報導

反南鐵東移全線自救聯合會到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遞狀檢驗司法節操,控訴官官相護的「依法行政」!

搜尋表單

目前累積了186,952篇報導,共12,790位公民記者

目前累積了186,952篇報導

12,790位公民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