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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下午,在環保署召開「彰濱工業區火力發電廠第一、二號機組發電計畫」的環評專案小組審查會,在會議開始前包括彰化環保聯盟、綠黨、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多個環保團體,聚集在環保署門口,抗議台電使用「奧步」,讓彰化火力電廠死而復生;也質疑環保署讓這個已在去年,被環評專案小組否決的案子,以新案的方式再度來環評闖關,猶如「環保署七月鬼門開」。在會議開始後,這些環保團體以「程序問題」為由,試圖中止這一場他們認為不應該存在的審查會,最後環團與台電雙方人馬意見僵持不下,主席最後決定將諸多問題於下次審查意義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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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濱工業區火力發電廠環評案,曾在2007年4月12日被二階環評的專案小組認定不應開發,理由一共有五點,一、電廠是為因應「彰濱工業區終期用電需求」,但工業區開發十數年至今,入駐率仍低。二、燃煤電廠將大幅增加二氧化碳排放量,影響全球環境。三、地點距台中火力發電廠僅15公里,原本空氣中的污染物總量已高。四、計畫所在地是台灣小燕鷗重要棲地,近海案區還有瀕臨絕種的中華白海豚。五、用電量推估遠超過實際需求,浪費國家資源。

台電於同年6月8日,在案子進入環評大會前向環保署申請撤案,環保署在法規會的確認下同意台電將彰火環評撤案。如今在換了一屆環評委員後,彰火環評案在環保署的同意下又以新案的方式重新提案。環保署這樣的作法,讓在場的環保團體覺得難以置信,彰化海岸保育行動聯盟的施月英不滿地表示:「一個在開發地點、面積、發電容量以及開發單位都一樣的開發案,怎麼能視為新案再次進入環評」。

環保署綜計處科長孫維謙則澄清表示,台電將發電裝置由『超臨界機組』變更成『超超臨界機組』,發電效率更好,可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此外新的計畫也增加了鳥類保育區,並對中華白海豚進行調查,環保署認為台電針對上一次被否決的理由做了改善,所以才讓台電將彰火電廠以新案的方式提送環評。

除了環保署在判定新案標準上的問題,環保團體也質疑彰火撤案的時間點,違反環評法。彰化環保聯盟理事長蔡嘉楊指出,環評法關於撤案規定是在第十三條之一「…開發單位於前項補正期間屆滿前,得申請展延或撤回審查案件」,也就是說既然二階環評的專案小組審查結論是不應開發,而非要求台電補充相關資料,台電就沒有權利在此時撤案。孫維謙則回應, 環評法第十三條之一是關於補件時的規定,其他時機,環保署可自行判斷是否同意開發單位的撤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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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環評委員詹順貴律師則認為此例一開將後患無窮,他舉上星期才開過專案小組審查的阿里山沼平旅館的BOT案為例,沼平旅館也是在專案小組初審被否決,然而開發單位宏都阿里山公司卻趕在明天的環評大會前提出了撤案要求,擺明是學台電的彰火模式,誰也不敢保證會不會哪一天又跟彰火一樣捲土重來,詹順貴無奈的說:「這樣以後再也不會有被環評否決的案子了!」雖然如此,孫維謙仍然再三強調,環保署為環保法規的主管機關,可自行解釋法規及程序是否合法,並表明撤案為開發單位的權益,一切均符合程序。

離彰濱工業區最近的各個鄉鎮,包括福興鄉、秀水鄉、鹿港鎮,也派幾十位鄉、里代表到現場表達意見,他們表示將聽從環評委員的決議,不論決定與否,他們均全力支持。部份代表贊成此案開發,他們希望能夠帶動附近的工業成長,並增加年輕人的就業機會,更有漁民代表認為「電廠讓附近水域水溫升高,有利魚群的聚集」。

不過也有少部份居民對該案持反對意見,認為該地夾在麥寮台塑六輕和台中火力發電廠的中間,使現階段彰濱地區的污染已經非常嚴重。到場發言的福興鄉酪農顏先生表示,廠商要求飼養於該地的乳牛不得食用彰化所種植的牧草,就是因為先前戴奧辛的汙染影響,而工廠所排出的髒空氣也導致沿海地區下酸雨,使得彰化的近海養殖嚴重受到危害,為了後代的子孫生計,他們希望能夠維護環境,不要再破壞下去。

現場正反兩面意見僵持不下,會議從兩點半開始一共開了三個半小時,團體的發言就佔去大部份的時間,但三個半小時的會議中未有任何結論,這當中包括最受環保團體關心的白海豚保育議題,均未見此次會議中討論。眼見現場委員紛紛趕車離席,主席最後決定,台電應再重新對上述討論問題進行評估並補充相關資料,於下次專案小組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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