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條例回歸居住權為本位的制度設計 反迫遷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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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朱水文

反迫遷連線於2016年08月24日上午,在內政部營建署將舉辦「都市更新制度與相關權益保障公聽會」前召開記者會。

 

訴求:

1.面對既存都更爭議,都更條例應進行結構性改革。 

2.針對都市更新條例修法,營建署應檢討並建立與民間團體持續溝通、有效協商的公開管道。 

現行都更問題包含:

1. 公法遁入私法,私人主掌規劃及分配,都更失卻

2. 容積獎勵制度導致都更淪為炒房逐利遊戲,未能解決實際住居環境改善需求。

3. 都更規劃缺乏實質民眾參與、住居環境調查評估,且審議及執行階段均無法保障實質爭議處理。

4. 強徵強拆明顯不真正當必要性且嚴重侵書人民居住及財產權利。

反迫遷連線呼籲:新政府應有新氣象。面對被視為形同暴利大餅的都更產黨、盤根錯節的商利益結構,新政府面對接下來的修法工作應有決心進行結構性改革,徹底檢討以獲利為原則的都更政策,回歸以「住居環境需求」為本位的制度設計。

現行都更制度違反〈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團際公約》應保障的居住權及公共利益原則營建署於議程中宣稱,都市更新條例是為促進住居生活改善而制定,具有公共利益,而多數決制度符合公平正義且有明確嚴格的異議申訴及救濟管道,應符合公約保障居住權利。

然而,現行都市更新制度長久以來遭詬病的問題之一,正在於都市更新制度宣稱的「公共利益」並未於劃定階段進行實際住居環境調查、評估,且無分公、私辦皆由建商擔任實施者主導更新規劃,導致「公共利益」淪為口號。實務上都市更新個案普遍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而未能回應在地紋理、人口成長、公共設施比例、整體基盤設施改善、實際居住需求。具體而言,為了創造高價、可投資豪宅而發展的獲利式都更,反而可能阻礙都市機能復甦、永續發展,讓居住權實踐與成就公共利益漸行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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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時間: 201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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